粤卫办函〔2015〕45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残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5〕7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联合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营造预防出生缺陷社会氛围。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宣传周活动,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材料、视频、照片、宣传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残联。
二、加强孕妇学校建设与管理,发挥健康教育核心作用。各级各类助产机构在做好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以孕妇学校为基地加大对孕产期保健知识和政策的宣传,采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我省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含金量。我委组织省妇幼印发一批《孕妇学校高级教程》(教师用书和光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健康教育读本》,供各地参考使用(分配表见附件)。
三、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力度。各地要全面落实我省出生缺陷防控领域“四免三补”惠民政策,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地中海贫血防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4项免费服务,落实产前筛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补助政策,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康复部门要通力合作,关爱救助出生缺陷患儿,促进患儿早诊早治,减少残疾发生。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许渡、聂辉,联系电话:020-83134359、020-83134353,传真:020-83134383,电子邮箱:gdswjwfyc@163.com。
省残联康复部联系人:马政辉 ,联系电话020-83369535 ,传真:020-83378334,电子邮箱:gdsclkfb@126.com
附件:2015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宣教资料分配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省残联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