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汕尾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海丰县规划编制中心邱伟涛等31人通过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海丰县海城住房和城乡建设所彭晓聪等25人通过初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陆河晟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章晓咏等1人通过中级工程师资格认定,海丰县星河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李俊城等10人通过初级工程师资格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通过初、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和认定人员的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zfjs/)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1)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18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我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接收或邮寄地址:汕尾市区建设路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16600。联系人:陈汉生,联系电话:0660-3366302。
附件:1.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2.2021年汕尾市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3.2021年汕尾市建筑专业初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4.2021年汕尾市建筑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