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
我局于2028年8月13日发布《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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