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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
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5-08-13 18:1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5〕2号)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负责科室:市商务局口岸工作科,联系电话:0660-3363266)。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wps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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