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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04月)

汕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04月)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汕尾市教育概况、教育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科室(站)岗位职责、教育资讯、政策法规、中考高考招生考试、办事指南、教学教研、教育资源及各类应用平台等11大类,涉及民办学校申办审批、教育收费规定及标准、教师职称认定及评审、专题学习动态等共20余项内容。
  (二)公开形式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与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一是通过汕尾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shanwei.gov.cn/swjyj/)公开除保密以外的文件、信息、重大决策、教育动态等。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教师资格认定评审程序及规定、招生考试政策及结果查询等。三是通过公示板公开,在局大门口、一楼、五楼和七楼等显眼位置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局工作职责、科室岗位职责等事项。四是通过各种会议公开教育重大决策。五是通过接待信访向群众公开相关政策。六是通过市民投诉渠道公开有关政策。七是通过行风热线节目公开有关事项。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教育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获取。市教育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联系电话:3390668;传真号码:3391777;电子邮箱:sw3390668@126.com;邮政编码:516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教育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汕尾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申请人要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教育局投诉。监督电话:3390668,传真:3391777,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邮编:516600。另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1.汕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