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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11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和本单位网站“汕尾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shanwei.gov.cn/swjtysj)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及交通系统有关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主要包括: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规章;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的交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的监督检查情况;交通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统计信息。

  (六)其他。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和本单位网站“汕尾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shanwei.gov.cn/swjtysj)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shanwei.gov.cn/swjtysj。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汕尾市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等长期生效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大楼申请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单位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 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0038/choice  。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申请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16600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0-3334611  

  传真:0660-3325215  

  电子信箱:swjt203@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