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审计局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延长《关于规范市直及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2026-09-14 11:41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汕发改价格〔2026〕219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和市城区各公办幼儿园: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汕府〔2025〕9号),经评估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规范市直及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23〕256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关于规范市直及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审计局  主办单位:汕尾市审计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大马路215号  电话:(0660)3365473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审计局”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