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批复 2022 年度部门预算计划的函》(汕财预函〔2022〕6 号)《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预〔2022〕42 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办〔2021〕37 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汕尾市2022年市级知识产权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分、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 18日—7月 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0-3380707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1知识产权促进科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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