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884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338号)及《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0年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汕市监知促〔2020〕1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申报的4项2类2020年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和集体研究,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及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0-3380707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1室
邮编:516600
附件1:2020年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认证资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x
附件2:2020年知识产权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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