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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5 17:3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wp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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