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汕尾市2022年拟实施失业保险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信息公示
  • 2022-06-13 11:1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1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18118号)《转发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48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文件规定,根据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率、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申领率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基准费率浮动,并核定用人单位20227月—20234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现将拟实施失业保险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613--2022624日,共1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对拟确定的缴费费率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统筹区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复核,经复核属实的,我局将给予调整相应费率。

  咨询电话:0660-3828991

  附件:

汕尾市市直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汕尾市城区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海丰县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华侨管理区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陆河县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陆丰市参与实施2022年7月—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单位汇总表.xlsx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61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0-3362955  传真:0660-3361990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150202000001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版权所有: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45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