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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2020-10-30 17: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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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地发挥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在科技、生产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工程化水平,加强中试基地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汕府办〔2020〕14号)和参考其他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汕尾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包括总则、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建设和管理、附则等四个章节十六条内容。

  1、概念定义。参照其他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对中试基地的定义表述,进一步规范中试基地的概念定义,“所称中试基地,是指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具备固定场地、设备条件和中试服务能力,创新成果进行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提供中试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

  2、主要任务。面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的将科技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应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的工艺和技术,并不断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新产品。

  3、认定条件。一是中试基地应重点依托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海上风电、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龙头企业。二是中试基地的申报主体必须是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中试基地在本市应正常经营满一年。三是中试基地在本市内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四是中试基地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五是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企业主体和法人代表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四、中试基地的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职责是什么?

  市科技局负责中试基地的认定、评估、监督等管理工作。  

  五、中试基地申请认定程序主要有哪些?

  1.申报受理。申报单位将申报表、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市直申报单位的直接报市科技局;属县(市、区)申报单位的,经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市科技局。

  2.初步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的中试基地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对拟认定的中试基地进行公示。

  5.审批认定。市科技局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的中试基地予以批准认定。

  六、申报中试基地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1.《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申报表》(附件1);

  2.《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认定申报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七、获得中试基地资质后,能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通过认定的中试基地,纳入科技创新券发放范围。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汕府办〔2020〕14号)文件规定,对经认定为市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的,在科技成果中试设备购置上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八、中试基地需要承担哪些日常义务?

  1.中试基地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经有关专家评估论证后,作为计划实施的基本文件和购置设备、仪器等建设投资的主要依据。

  2.后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中试产品项目的研制开发、先进适用仪器设备购置,以及在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条件下,进行必要的扩充基本建设的投资。补助资金必须单设帐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3.经批准已认定的中试基地,其研究方向改变、分立、合并、更名、撤销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市科技局,并视其变更情况确认中试基地资格。需按要求向市科技局报送统计数据等有关材料。

  九、汕尾市中试基地认定怎么受理呢?

  按照汕尾市科技局统一发布的认定通知要求的时间、受理及时限要求为准。

  受理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660-3369796


相关链接: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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