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教育系统落实“双减”政策 24 条(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落地实施,减出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汕尾市教育系统落实“双减” 政策 24 条(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汕尾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汕尾市教育系统落实“双减”政策 24 条(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双减”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减轻家长学业辅导负担和经济支出负担,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 24 条措施。
1. 严抓机制建设。各地各校要成立“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政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 案,探索创新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区域、学校实际,学情及学生个性特长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吃透政策,列 出台账明细,逐条逐项落实,确保落地见效。
2. 力推减负提质。各地各校要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时效,不断提升校内教学质量及课 后服务水平,实现“双减”落实成效和教育教学质量双提升。不得以“双减”为名,压缩教学内容,降低教学质量,放任课堂自 由,漠视学业问题。
3. 改进评价办法。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成绩、排名,应以等级评定来考量学生学业表现。不得单纯以分数和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探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各地各小学探索建立学校、教师、学生综合评价办法。
4. 合理安排作息。明确“三个时间”,切实保障学生充足睡眠: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应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 9 小时,高中生 8 小时;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 8∶20 和 8∶00, 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 1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 00。
5. 严控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 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
不超过 90 分钟。各校要以年级为单位统一研究安排上学期间及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作业总量及完成时长。
6. 严格作业管理。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 加强质量监督。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家长对书面作业检查并签字,教师不得通过其他电子媒介布置家庭作业,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
7. 创新作业形式。加强作业设计指导,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提倡“必做作业十鼓舞性作业十拓展性作业” 模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鼓励依托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做好学生全学习过程、全要素数据的采集,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知识、学科能力、核心素养等分析情况,进行精准性、个性化作业和资源的智能推送。
8. 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要求做到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 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提倡教师对个别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批面改。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不能简单地用“X”号做出标识,应做好指导和批注。作业讲评要注重科学性和针对性,及时反馈、及时讲评。鼓励依托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客观题自动批阅、主观题基于能力采分点批阅和评语反馈等,及时生成班级群体报告和学生个体报告,作为班级整体分析和学生个体分析的支撑。
9. 用好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
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10. 科学设置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应教尽教,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在小学一、二年级开设英语课程,严禁压减体育、音 乐、美术、劳动、科学等学科正常课时。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开发各具特色的校本课程,开设具有科学性、探索性、趣味性、动手 性的综合科学课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
11. 狠抓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依托“粤教翔云”“数字教材”等信息化智能学习资源及平台,积极推进“空中课堂”“融合课堂”建设,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遵循学生认知与成长规律,切实提高 教学质量。
12. 坚持公益普惠。校内课后服务实行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运作模式,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等困难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或减免部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应主动公示,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13. 尊重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不得要求 或变相引导家长、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学科类培训学习。学 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并保障家长 延续或终止服务的权力。
14. 丰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基本托管可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课后服务应注重素质提升,开展体育、艺术、拓展训练、科普等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15. 规范服务管理。各地各校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完全交由或打包委托校外第三方机构承担,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鼓励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倡导公益组织、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发扬奉献精神, 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16. 提升育人实效。各校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简化为校内看管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创新“三全育人”模式,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培养和心理健康疏导,不断提升育人实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7. 提倡合理取酬。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学校将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劳务报酬从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
18. 严格入口审核。各地各校要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网 上招投标程序,严格第三方机构资质审核并建立白名单制度。加 强课后服务项目审核,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监管和评价,确保课后 服务质量,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19. 严格安全管理。各地各校在开展课后服务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 健全管理制度。要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0. 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校外 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1. 规范培训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时间段 不得组织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培训;周一至周五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 20∶ 30,线上不得晚于 21∶00。
22. 规范培训内容。严格校外培训课程内容审核,严查“打擦边球”行为,严禁超纲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3. 规范培训宣传。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外培训宣传。
24. 强化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将“双减”工作作为对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对目前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违反“双减”政策的做法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设立举报专线,对落实“双减”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开展专项督导督查,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