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我局将选定第三方机构对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资料和资质开展审核,现就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6号)和《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汕工信函〔2025〕114号)要求,对我市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含现场核查),并出具项目评审审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
(一)负责全面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设备购置额、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情况核定。
(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企业项目设备购置额、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真实情况(包括核对固定资产投资和合同相关票据)。
(三)出具项目专项审核报告,提出审核结论。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资质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等业务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有相关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经验。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报名单位应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资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六)与拟申报项目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服务费用报价。本次评审项目预计不超过4个,原则上以单个项目报价,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进行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不索取或者接受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专家费、资料费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礼券、宴请及其他好处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660-3389792;电子邮箱:swgxyqk@163.com),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3楼312室。
(二)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项目评审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评审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项目评审的资格并按相关制度处理,如因此对项目评审工作造成延误等损失,将由第三方机构承担。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责任。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5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电话:0660-3365889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
版权所有: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技术支持:南方报业集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