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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 2026-06-30 14: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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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8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25231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名单.docx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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