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广东省汕尾市陆丰西南海域SW24-12矿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和保护角度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我单位于2025年5月14日在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开展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为“汕尾市陆丰西南侧海域SW24-12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因规范项目命名需要,对项目名称进行调整,现项目名称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西南海域SW24-12矿区海砂开采”,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可通过本公示附件1下载获取;如需查阅纸质版可联系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索要本项目报告书纸质版。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范围内敏感目标内的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公示附件2下载获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②按附件2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1日。
七、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85329
邮箱: swshyglk@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政和路六号
(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海兰图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89446184
联系邮箱:453893185@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3-1号楼6楼
附件:1.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西南海域SW24-12矿区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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