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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意见的公告
  • 2026-08-06 11: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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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近期我局起草了《汕尾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9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3394318,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dsws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尾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汕尾市低效认定标准》起草说明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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