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5〕107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5〕956号)等,为强化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保障资源供给、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为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2640920668@qq.com
(二)信件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660-3379032(信封封面请注明“《汕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汕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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