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2023 年汕尾市“凡星点点汇聚善美”——善美好人推荐活动方案〉的通知》(汕文明委〔2023〕4 号)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开展2023年度“善美诚信人”推选活动。
市发展改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推选活动的通知》(汕发改信用函〔2023〕222号),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市直(驻汕)各单位按要求推荐相关人选。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过层层投票推选,评选出2023年度汕尾市“善美诚信人”人选15名,拟向2023年汕尾市“凡星点点汇聚善美”——善美好人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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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