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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公告
2026-07-10 15:00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为推动海上风电项目有序规范开发,促进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粤发改能源〔2026〕204号)和《汕尾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我市海上风电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现状,现对汕尾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配置范围

  红海湾场址4个,共240万千瓦。

  1.汕尾红海湾一海上风电项目,60万千瓦。

  2.汕尾红海湾二海上风电项目,60万千瓦。

  3.汕尾红海湾七海上风电项目,60万千瓦。

  4.汕尾红海湾八海上风电项目,60万千瓦。

  项目场址拐点坐标、海上送出及登陆点规划等情况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以集团公司(一级公司)名义或以一家下属企业参与本轮海上风电项目竞配(以下属企业名义参与竞配的需提供集团公司的唯一性书面授权文件)。

  2.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下同)诚信履约情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执行人等。

  3.申报主体在前期我省海上风电场址资源配置时未发生过行贿犯罪记录。

  4.申报主体近3年在广东省内建设运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5.申报主体须向省、市作出承诺(承诺函见附件2);在取得项目开发权后及时与市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协议,将承诺事项予以明确并保证落实。

  6.申报主体须承诺允许村集体入股项目。对市政府明确入股的项目,获得开发权的申报主体须在项目核准前与我市协商确定村集体入股比例、资金、分红等方案,并完成合作协议签订、村集体入股的合资公司注册等工作。

  7.申报主体知悉并满足《工作方案》其他相关要求。

  三、竞配报名与资格审查

  有意参与竞配的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文件及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资环科邮箱(swfgnyk@163.com)并获取《汕尾市2026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且视为放弃本次竞配资格。由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申报材料地点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6楼604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主体须严格对照《工作方案》中提交竞配资料的相关要求,完整规范准备申报材料,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取消竞配资格和结果的情形

  (一)集团公司授予2家及以上下属企业参与本轮竞配的。

  (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对工作人员行贿等影响竞配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超过竞配数量要求,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在全省范围申报的项目数量超过5个。

  (四)中选后弃选、承诺事项不兑现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楼

  联系人:林威成、郑远阳

  联系电话:0660-3383602

  邮箱:swfgnyk@163.com


  附件:1.海上风电竞配项目情况表

             2.承诺函

             3.报名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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