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汕尾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进一步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技术为驱动,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努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开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公共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机制建立健全,数字创新要素逐步集聚,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实现深度融合,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蓬勃发展;培育引进一批数字产业项目,建成有重要影响力的数据中心集聚区,至2023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至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达到50%,汕尾“3+2”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1.加强关键数字技术攻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培育发展“5+N”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引导和支持电子信息、海工装备、大石化、电力能源、大美丽等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数字化转型,投入数字技术开发应用,树立标杆示范,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对标汕尾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科技前沿,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企业与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数字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以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为契机,开设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专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卡脖子”数字技术。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成果的研发应用及推广,支持在新兴领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突破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建设数字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重点产业集群辖区政府或园区联合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建设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园区(基地)。推进数据、技术等要素向各产业平台集聚,推进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务超市建设,提升服务超市运营成效,力争到2025年,整合汇聚科技成果信息累计1100项以上,线上入驻各类科技服务主体累计300家以上,线上入驻各类行业技术专家累计1000人以上。推动城市数字经济转型创新中心建设,引导推进企业建设一批自主技术创新平台,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数字技术创新中心5家。鼓励数字技术企业入驻汕尾创新岛(深圳),充分借助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引进深圳、广州创新人才,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高水平企业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加强产业链图谱分析和研究,立足汕尾基础条件开展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对接,切实形成“研发设计在深圳,成果转化生产在汕尾”的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汕尾创新岛(深圳)平台资源优势,力争到2025年,汕尾创新岛(深圳)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20项,建成企业技术创新中心30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投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技术市场化配置,以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目标,积极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体系,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汕尾路径,促进数据、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方面互联互通,着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围绕数字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数字技术创新与现代产业体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数字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引进培育数字经济创新主体,力争2025年数字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实现5个以上数字技术成果在本地产业化。全市数字化、智能化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其中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资占工业技改投资达80%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4.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能力,推动企业上线用云。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程,打造汕尾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信利光电、明阳新能源、广东康源等龙头企业打造“5G+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争取省以上政策支持,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坚持创新引领作用,鼓励工业互联网运营服务商及大数据中心部署自主可控的软硬件技术,参与建设云计算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促进更多的创新主体和创新项目集聚,打造新型工业互联网产业化示范基地。重点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倍增工程”,从2022年起至2025年,围绕电子信息、电力能源、汽车制造、海工装备、服装珠宝等汕尾重点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力争通过四年时间推动230家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及应用发展,实现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抱团发展,聚焦产业发展大会战,以“产业集群化+产业数字化”开展转型试点,依托电子信息、海工装备、电力能源、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珠宝加工等产业集群,支持“链主”企业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对接合作,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水平,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及数字化改造(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以及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等),支持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应用推广。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应用,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数据平台汇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引导制造业企业将生产重点拓展到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领域,加快产品升级迭代,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和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应用,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本地龙头“链主”企业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各县(市、区)重点建立工业互联网项目储备库,每年打造1-3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7.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的辐射和转移,通过产业链招商,招引一批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的上下游企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立足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及其模块零配件产业基础,推动新型显示、超高清摄像模组及智能终端等高端电子器件产业发展,以信利、康源、德昌等龙头企业为主体,打造涵盖“材料—面板—模组—整机”的纵向全产业链条,重点向产业链的中高端攀升,力争到2025年,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超800亿元。加快推进信利六代线项目落地建设;积极对接上海中合汇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推动中合汇电子信息产业园落地建设;以广东康源、泽浩电子为“链主”,大力引进上下游相关配套企业。完成天贸二期锂电池电芯生产线建设;推动高锐区块链、科升智能等项目试产投产;加快锦合线路板、力麟智造、翰博士等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发展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推动企业加大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攻关,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服务业,力争在重点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实现技术自主可控。依托大数据产业园,积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推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集聚区,促进企业集聚发展,重点推动“中瀚云大数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成投产。力争到2023年纳入省软协统计平台企业30家,2025年达50家;到2023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到达到30亿元以上,到2025年营收达到4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培育发展数字创意产业。以促进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为主线,发挥汕尾旅游资源、民间艺术、文化资源特色优势,聚焦电商、健康、教育、生活等领域,提供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保障,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引进或培育一批直播、短视频平台创新型企业在汕尾发展壮大。推动数字技术和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不断提升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创意设计的核心支撑作用,持续深化数字创意产业与工业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会展等行业融合渗透,推动数字创意产业生态体系日趋完善。至2025年,力争数字创意产业产值规模突破300亿元,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创新驱动力足、影响辐射力广的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0.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智能化应用服务,满足餐饮、娱乐、出行、文化、旅游等消费需求,形成线上线下服务新模式,实现跨领域的数据交流和融合,培育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新生态。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拓展创新、生产、供应链等资源共享新空间。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推动汕尾城区材巴巴“互联网+工程采购”、华侨管理区鑫亚数字结算总部平台等数字产业项目落地建设,谋划建设品清湖新区数字园区。依托市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建立企业与平台商、服务商及产业园区对接合作机制,培育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以汕尾珠宝首饰加工、海洋经济、服装纺织等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发展智能呼叫、车联网、AR/VR产业数字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
11.加速数字赋能农业生产。充分运用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智慧化等生产方式,以数字种植业、数字畜牧业、数字渔业、数字农业装备、数字监管平台为主攻方向,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基础数据融通汇集,迈入农业4.0时代,实现农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生物育种、在线农业、数字农业等智慧型农业,加快缩小城乡“数字差距”,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汕尾市农业农村的数字化和现代化。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无人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远程调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在工厂化农业、养殖、农机、设施园艺等领域,促进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在农产品生产管理、市场销售、安全追溯等环节融合应用,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智慧农业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2.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特色农业,改善基础设施,培育农业品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到2025年,全市实现农产品网络交易额突破6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整合各类农村资源搭建线上汕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法规、数据中心、特色产品展示、农村文化、电子商务培训、产品溯源等功能,为政策决议、创新创业、服务农村电商企业等提供新窗口和新渠道。到2025年,建成3个以上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6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培育1-2个直播电商MCN机构,打造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5个,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村电商品牌5个,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5个,“粤字号”农业品牌4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5个。〔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3.建设数字乡村及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农业信息智能化采集和管理,将农业信息资源服务延伸至乡村和农户。汇聚整合农业系统资源,推动重点项目、农产品全流程安全溯源、农业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污染防控整治、部门监督管理等关键业务向智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聚集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农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创新能力,探索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融合的农业农村数字科技服务新模式;实施一批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政府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谋划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数字农业重点工程项目,以信息化、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至2025年力争完成“三个一”工程,即建成一批生产型示范基地,建成一片(区)经营型示范基地,建成一个管理型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4.发展智慧海洋经济。推进智慧水产养殖,探索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围绕海洋牧场平台拓展,推动汕尾龟龄岛东、汕尾遮浪角西、陆丰金厢南等海洋牧场逐步建设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平台,运用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开展实时监测和科学管理,实现海洋牧场可视化、数字化。积极推进江牡岛等适养海域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发展,力争打造智能化深水养殖区。提升海洋捕捞能力,拓展深远海生产作业空间,鼓励引导渔民引进渔用声纳、声诱捕捞、声纳投饵、光影捕捞等现代智能生态渔业技术,推动渔船渔港全面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现有渔港信息化管理体系,以汕尾(马宫)、碣石、甲子三个渔港核心片区为中心,以海洋资源、海洋能源为依托,着力推动数字技术与海洋产业融合,开发滨海旅游线路,发展观光渔业、渔事体验、休闲垂钓、科普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构建集捕捞、养殖、集散交易、水产品精深加工、休闲渔业为一体,布局合理科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智慧海洋产业。〔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
15.发展智慧物流。对接融入“双区”“双城”发展的地区性物流枢纽,建设集大宗物资集散、金融支撑和信息服务于一体区域性陆港联运中心、区域性大宗物资集散平台,以及以服务汕尾为主的地方性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对接省供销系统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布局“1个中心+2个区域网+3个运营平台”,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库+冷链物流产地网、冷链物流销地网+冷链物流资源整合平台、冷链运输配送平台、公共型智慧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布局建设城区、海丰、陆丰等若干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汕尾冷链物流聚集区及信息平台。推动“三基地、五中心、多节点、两轴带、四通道”的总体物流布局体系建设,2022年启动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12个,力争完成投资超过8亿元。力争2025年、2035年物流增加值分别达到57亿元和145亿元,物流仓储用地规模分别约在2平方公里和7平方公里内。〔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6.发展数字金融。创新数字普惠服务模式,完善汕尾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运用数字普惠金融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搭载“中小融”“粤商通”“善美店小二”等平台,夯实金融数字化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平台的使用率和便利度,运用科技金融手段提高平台信贷的便利化水平,提升企业对平台信贷的满意度。依托“数字政府+金融科技”瞄准企业融资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持续推进省“中小融”“粤信融”等线上融资平台的建设和有效对接,打造“平台+金融+征信+政策”四位一体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数据化、线上化的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网络银行、手机银行APP、微信银行等新型电子业务,让企业和居民能够通过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办理金融业务,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到2025年,推动全市超过5万人口的乡镇特别是专业镇银行网点基本覆盖,实现常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网点数字化服务全覆盖。〔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市政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控公司、粤财普惠汕尾担保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7.发展数字商贸及云端消费。扎实推进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运营,培育跨境电商园区载体和市场主体,积极与品牌平台服务商对接合作,建设“两平台六体系”,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直播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落地;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保税区、自贸区联合发展区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发展,培育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数字贸易重点企业,扩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引导智能家居、数字生活应用,培育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4K/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建设智慧社区和智慧服务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升数字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智慧导览、智能导流、虚实交互体验、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场景消费体验。以海丰直播产业为试点,培育一批新型数字化消费示范区,打造数字产品服务展示交流和技能培训中心,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投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8.发展智慧康养服务。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国际化专业养生团队,建设滨海疗养康复、温泉度假、中医药保健养生调理和运动养生旅游的智慧化、数字化配套设施。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系统、汕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汕尾“民情地图”等数字化平台,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开发和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鼓励开展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开发符合老年人使用的大屏幕智能终端、简易化操作系统,加快打破“数字鸿沟”,优化老年人智能生活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入库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2022年底,汕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成并上线投入运营;力争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应用汕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比例达100%。〔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9.发展智能交通。坚持创新驱动,夯实信息化基础,以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的转型升级,促进行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推进全市道路矢量化在建项目进度可视化。积极推进实施《汕尾市智慧交通建设发展五年规划方案》,深化汕尾市公交监管系统、汕尾港综合管理平台维护项目应用,提高监管水平,重点加快推进治超卸货场建设项目、国省道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建设项目、海丰县国道平交路口智能化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陆河县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立项建设,结合业务监管实际需求,谋划推进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城市公交通勤系统建设,形成汕尾智慧交通建设发展体系,推动实现出行服务人性化、行业管理精细化、交通决策科学化、港口物流智能化、智慧交通产业化。到2025年,力争建成智慧交通示范项目7个以上。全市基本形成高速通达周边城市、快速联通组团及乡村、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汕尾海关、汕尾海事局、市代建中心、市投控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0.发展智慧文旅。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5G网络、物联网、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企业的应用,促进文化旅游领域的信息化技术创新。强力推进精品景区建设,有效大幅提升景区数字化程度,提高游客服务水平和景区管理调度能力,持续推进“智旅汕尾”“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创建一批主题鲜明、运行规范的文化旅游实践示范基地;打造智创未来·STEAM创客主题营、大国工匠·桥梁工程主题营等产品,推出智慧机器人编程、3D打印·饰品、陶艺·泥巴艺术等创客工坊体验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智慧文旅示范项目4个以上,推动文化旅游从“参观式”向以体验为主导的“沉浸式”过渡,打造冬养汕尾、滨海旅游、乡愁集散地三大文旅IP品牌。〔市文广旅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21.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 。围绕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协同优化、深化电子证照应用、粤系列应用汕尾深度推广,基层减负便民化服务、政务服务数据治理深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央厨房、智慧大应急等一批多业务集成协同应用项目。持续推进“云、网、数”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非涉密业务系统迁移到市政务云,完善全市“一张网”建设,探索“网随云动”运营新模式,加强政务网络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善美店小二”应用市场主体认证用户数2022年底突破8万。到2023年,“零跑动”事项覆盖率达到95%,力争2025年达到100%。强化政务服务数字化监管,开展政务服务“电子归档”改革试点;推广应用、拓展“善美码”应用场景,力争到2025年,“善美村居”注册用户数突破80万。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出“全市通办”高频政务服务清单,实现“全市通办”,推动30项高频“一件事”主题服务向全市各县(市、区)推广,进一步提升“一件事”主题服务的普惠性及便捷性,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延伸到全市所有村(社区)。〔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2. 深入推进智慧教育。 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探索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无线网络、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空间建设,以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核心业务。加强国家级、省级教育资源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探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开展数字化、沉浸式教学方式创新试点。支持华师大汕尾校区、汕尾职院、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市实验小学等院校推进智慧校园场景建设。推广基于5G技术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在校园安全管理、学生管理、教工人员管理、师生互动方面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广普及“双师互动教学”“全息投影教学”“沉浸式教学”“个性化教学”等应用场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校校通、班班通。推进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工作,加快实现数字教材应用常态化。2023年,启动10所以上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打造 10 所数字教材应用示范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3.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推进汕尾市智慧医院建设,推进深汕中心医院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智慧医院系统。建设汕尾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包含医疗资源管理系统、分级诊疗协同系统等,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数据、经办服务标准化。推动实现医保各类业务查询与经办“一站到达、一站受理、一站办结”,支撑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支持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服务不断完善,持续扩大和完善“粤省事”“粤医保”“政务一体机”“善美村居”等平台办理事项,全面落实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推广,逐步实现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智慧医疗示范项目7个以上,汇聚全市医保大数据,实现医疗领域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动态监管。〔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4.积极推进数字社保。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在就医、购药、缴纳社保、充值、水费、电费等领域应用。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优化经办模式,拓展服务渠道,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数字人社、“粤省事”、“善美村居”等平台,建设“电子社保”“掌上社保”,推动社会保障服务数字化、便捷化、高效化。全面应用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实现业务、财务、档案的一体化和数字化,强化人社部门内部及跨部门数据共享。完善线上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等服务渠道,推进社保关系顺畅衔接,实行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优化异地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5.发展数字住建。推进“数字住建”框架下的数据资源中心、CIM基础平台、数字住房、数字建造、数字城乡等五项重点工程建设,推动“粤安居”平台推广应用,实现“住房一张图、监管一张网、服务一平台”的数字住房建设目标。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建筑市场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扩展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提升审批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完善城市道路系统,缓解停车难,到2022年底,全市新建改造53个智慧公共停车场、新增2万个数字化停车位。建设完善智慧住建监管平台及暴雨排洪预警预报提升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城市运行智慧化、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市住建局、市政数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市投控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七)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26.优化提升数字新基建。依托汕尾高新区和海丰高新区,打造绿色数据中心产业基地,提升大数据业务承载能力,发展“楼宇经济+大数据中心”“总部经济+大数据中心”新模式,积极引进京东、华为、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品牌企业,汇聚算力资源,建设新基建算力产业生态基地、大数据服务产业聚集高地和数字化应用创新创业总部基地。打造粤港澳大数据战略储备腹地。积极推进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打造“光纤+5G”双千兆光网城市。力争至2025年全市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到12个以上,5G用户占比达到26%以上,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海丰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7.大力发展算力基础设施。实施筑基固本工程,推动大数据相关企业提升算力的使用效率和原创算法迭代效率。实施引链强链工程,加快数据中心产业链联动培育引进,重点培育发展大数据设备制造产业、大数据服务产业、大数据融合应用创新产业。实施用数赋智工程,挖掘融合衍生大数据市场潜力。结合我市当前数字政府改革、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围绕政务和智慧城市大数据开发应用,面向全国征集解决方案,着力在汕尾形成应用实践。实施要素优化工程,推动配套资源要素优化提升。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集聚优势,提高数据中心接入网络层级,提升基础网络服务水平,打造电力比较优势,降低入园大数据企业电费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八)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28.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启动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抓紧实施引导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数据治理产业。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探索面向业务应用的共享、交换、协作和开放。加快推动各领域通信协议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努力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深化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统筹各类资源,以电力、能源、金融等数据元件开发为切入点,打造汕尾“数据金库”,培育数据要素“三级”市场体系。加强对数据要素化流程以及“数据金库”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数据资源和数据元件调度管理,实现“软件定义”的数据要素操作,为数据要素汇聚、加工、定价、流通交易一体化奠定基础。〔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9.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健全政务大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数据资源管理运营主体责任,试点设立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统一做好数据采集、共享、开放、利用与数字化协调,以及公共数据服务标准化工作,探索对政务大数据实施资产管理新领域,积极开展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建成用电用水用地等一批公共数据资产试点。重点引进互联网品牌企业设立大数据运营平台,提前谋划培育相关行业应用,形成以应用需求拉动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公共数据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支撑“民情地图”等应用的数据资源共享利用,选择金融、服务、电商、交通等数据密集度较大、应用较深的重点企业,开展大数据双向应用试点,探索公共数据在企业业务运营中的应用和企业运营数据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实践,积极开展数据要素交易流通试点,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和安全有序开放,释放数据红利。〔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促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九)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30.创新协同治理和监管模式。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征信建设,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市政数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1.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强化政府数字化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推进完善风险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和机制,强化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水平。构建数字服务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数据资产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强化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和盗版行为,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发展环境。〔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版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2.健全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事件预警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及数据安全标准体系,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使用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增强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引导企业在法律合规、数据管理、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完善自律机制,防范数字技术应用风险。〔市委网信办、市政数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沟通及形势研判,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务实推进规划方案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健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数字经济重大政策制定和重点任务推进,强化数字经济领域要素资源配置保障。制定出台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措施办法,明确工作方向、工作内容,指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干部培训,提升干部数字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人才引培
加强“红海扬帆(蓝海英才)人才计划”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带来的人才流动优势,全链条引进培育人才。积极争取省竞争性人才项目扶持,着力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待遇。依托华师大汕尾校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等院校,优化数字经济相关专业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到我市举办职业教育,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加快构建多层次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动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鉴定与引进。吸引广深等地人才,探索“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灵活就业模式。鼓励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育、评价及激励政策。
(四)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贯彻落实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与宣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数字经济、数字产业的决策部署,开展针对数字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专项研究和统计分析。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认真研究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方法,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运行监测分析,探索建立汕尾数字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总结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