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分享到: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15 15: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清楚认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是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四是要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制定和修订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的意见。

       五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人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职尽责。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真正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所列的主要职责履行好、落实好。严格对照《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汕法治委〔2020〕4号),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重点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推进“信用汕尾”建设、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为完成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局长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实施重大价格决策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审批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依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

      三是主动公布权责清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指定专人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

      五是积极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平台数据录入,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反馈的案件信息。

       六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为市发展改革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制订中提供法律建议,接受市发展改革局委托作为代表参与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三)制度化规范化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使用专用罚款票据,罚缴分离,不滥用自由裁量权,按规定开票据,按规定执法。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积极做好价格违法监督检查、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信访接待、排查价费矛盾、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标准等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监督。通过信用汕尾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及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建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关

       一是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依法行政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认真组织和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学法考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本部门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020年度,市发展改革局无发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无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数为零。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2019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试评价第二阶段的评估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我市存在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提出了对应的整改任务,严格分工责任,扎实落实整改,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二是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是会同市工商联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进协会商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借助协会商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诚信建设的社会知晓度;四是制定《汕尾市企业投资落地便利化工作方案》,实施分类优化审批,实现投资项目30个工作日内落地;五是落实降费和价格改革政策举措,全面落实降价减负政策,及时出台水电气阶段性降价优惠政策,累计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减负7749.8万元,受惠企业及商户达5.2万户。

      (二)实行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是积极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商务厅做好关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修订工作;二是将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的通知文件转发给市直和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三是牵头全面清理我市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经梳理,全市无负面清单以外违规设立的准入措施;四是牵头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经梳理,全市无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

      (三)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线索,全市4条线索均已有明确处理意见,其中红海湾国土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办结。

       (四)推进“信用汕尾”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一是制定《市信用平台优化升级建设方案》,目前项目顺利进入开发建设期。二是积极推进《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预备立法项目起草工作。根据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和逯峰市长的指示要求,《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已列入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项目。市发展改革局认真开展条例调研起草工作,条例已两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5场企业代表座谈会和1场专家咨询论证会,并呈报林少文常务副市长同意,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2021年1月7日市司法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目前条例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一是制定《汕尾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0年版)》,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数据规范标准;二是印发《2020年汕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统筹贯彻“以用促建”行动原则,推动各部门尽快搭建信用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加强“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截止12月底,“信用汕尾”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累计达24万条,较去年同期的3.5万条增长约585%;四是推动省市信用数据挂接共享,实现信用信息数据每日向省信用平台同步推送。

       (六)推进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高度重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落地30个信用应用场景的指示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印发实施《2020年汕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基础上举办“信用+”应用场景建设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加快开发本行业的“信用+”应用场景。截止11月底,我市已有29个部门提出30个行业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思路。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关法制研究工作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步伐尚需加快;二是法治机关建设有待继续深化;三是执法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四是当前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还存在数据共享不够全面等问题,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用应用场景较少,目前仅有“信易贷”平台在推广,需要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落地更多便民利企服务应用场景。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地见效。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重点领域,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业绩、中介机构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凡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擅自增加准入条件或者抬高准入门槛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二)加快推动出台《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加强信用建设法治保障。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文件,探索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公共信用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解决企业信用修复政出多门、多头办理难题。

      (三)积极配合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照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有关单位查漏补缺,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创新案例推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最优环境。

      (四)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并持续优化“信用汕尾”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版块业务管理系统对接,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应用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