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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选聘人民调解员(专家)的公告
  • 2021-09-30 16:1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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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治理能力,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兼职人民调解员(专家)。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是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汕尾市版权局、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和汕尾市林业局共同发起,经汕尾市司法局审核备案成立承担知识产权领域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主要负责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知识产权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兼职调解员(专家)由调委会聘任,任期3年。受调委会委托,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组开展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员(专家)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为人公道正派,热爱并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自愿接受调委会委托的相关调解工作,自愿承担保密义务,遵守调委会相关工作要求。

  (四)具备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并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法律或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二年(含)以上从业经历。

  3.具有知识产权代理(持有相关执业证)相关工作一年(含)以上从业经历。

  4.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及有关技术领域研究或教学工作。

  5.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工作一年(含)以上经历。

  6.其他有类似经历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专家)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

  (三)各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可向本调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进入名册。

  四、审查公示

  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收到的报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聘,颁发聘书,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庆颂 陈一丰    联系电话:0660-3802002

  地  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路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  箱:swzsbhk@126.com  

  附件: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专家)公告.docx



汕尾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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