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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
  • 2018-05-19 15:53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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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记者  钟佳韦)5月1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率队到陆河县、陆丰市、城区、海丰县开展《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期间,李惠文一行先后前往陆河县河口镇北中村馒头山自然村、陆河碧桂园、昂湖凹城南垃圾中转站,陆丰市1号垃圾中转站、粤运汽车客运站、金驿综合贸易市场,城区红草镇埔边市场、凤翔垃圾中转站、中山渡口,海丰县红宫红场、烈士陵园公厕、龙津综合市场等地察看,详细了解各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李惠文在肯定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并把它转化为实际行动,自觉参与到“创文”工作中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行精细化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敢管严管、强化监督,增强执法力量,以铁腕手段开展“创文”工作。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理清工作思路,列出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更大成效。三要善用《条例》,根据法律规定开展城市环境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创文”“创卫”工作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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