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汕尾市科技局
2020年7月1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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