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陈希文) 12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强调要切实增强跑好“十五五”关键一程的信心和决心,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不断提升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质效,为全市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会议审议批准汕尾市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推进产业园区品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尾市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招商引资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尾市城乡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汕尾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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