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中的作用,以高质量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成效推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要完成好《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立法工作,推动提升乡村绿美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水平,建设和美乡村;聚焦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八大行动”,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动员代表助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继续打造“人大代表林”,营造全民爱绿、积极植绿、自觉护绿的生动局面;强化结对帮扶,与村级党组织一同发力推进乡村植绿添绿。
会议研究审议了《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草案修改稿)》《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及其他事项,决定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