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在政治局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考察辽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为汕尾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要全面贯彻全省、全市“新春第一会”的部署要求,聚焦市委“1+2+9”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打好法治“组合拳”,为加快构建具有汕尾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全面增强人大工作发展活力和工作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决定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