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舒雅) 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率专题调研组到陆河县、海丰县开展《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调研,要求攻坚克难落实,奋力推进改革。
调研组深入陆河县上护镇鸡坑村、海丰县笔架山石场等地,实地检查《条例》实施的总体情况以及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林军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巡查,确保《条例》落地落实。相关企业要加大山体绿化修复力度,提高修复治理质效,保护好山体生态资源。
在陆河县螺溪镇欧田村、河田镇布金村和海丰县可塘镇联金村,调研组实地考察“三资”监管整治成效以及“新地改”“新经改”等工作情况。林军要求,要理清、管好、盘活农村集体“三资”,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复制推广“股票田”“股票塭”等土地流转模式,推动“小田变大田”,提升土地经营效益。要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加快“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打造上下贯通的县镇村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