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舒雅)近日,广东省发布《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关于表彰广东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省内38个单位“广东省双拥模范单位”称号,69名同志“广东省双拥模范个人”称号。我市一单位两个人获表彰。
其中,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单位”称号,陆丰市河东镇后坎村党委副书记郑炳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执行院长郑亿庆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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