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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入2024年汛期
  • 2024-04-06 13:21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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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全市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通知指出,省防总宣布,全省于4月4日进入2024年汛期。我市同步进入2024年汛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要求,迅速进入汛期工作状态,组织各级三防责任人上岗就位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临灾排险抢险、重点环节防御、人员转移避险、应急救援准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群众防灾避险的宣传引导,切实把各项三防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陈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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