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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 2024-04-03 15:04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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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记者 吴晓媛)自4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据了解,根据动态调整机制,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上涨,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汕尾农行、中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汕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现在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汕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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