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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2023-12-23 09:36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函〔2023〕2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

  A级:市城区。

  B级: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全力抓好“三六九”,奋进“百千万工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认真对标对表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深化质量领域改革,细化质量发展措施,强化质量工作管理,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汕尾实践新篇章作出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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