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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
  • 2023-04-15 15:45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20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汕尾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3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汕尾气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汕尾气象高质量发展,为汕尾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合理、功能先进、保障有力、高效安全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水平,争当粤东气象发展排头兵。到2035年,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气

  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现代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立自强。加快推进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气象科技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从项目立项和资金保障上予以重点支持。加强气象创新团队建设,围绕智能观测和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智能数字化客观预报、气象影响预报和灾害风险预警、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做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汕尾暴雨致灾研究中心,推进汕尾海洋气象探测基地和汕尾暴雨致灾科学试验基地建设,提升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下同,不再单独列出〕

  (二)实施气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发展精密精准精细业务体系。加快健全精密化气象监测体系,强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网、相控阵天气雷达网、垂直观测系统、海洋气象观测网等建设,提升大气垂直探测能力和天气雷达探测覆盖率。建设太阳能、风能、温室气体等新型观测,统筹建设农业、海洋、交通、生态、环境等行业气象观测网,优化站网布局,形成海陆空天一体化精密气象监测体系。加快健全精准化气象预报体系,发展区域数值模式释用技术,构建三维立体智能网格预报系统,形成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提升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协同、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平台。加快发展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情景互动、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升气象信息支撑能力,推进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加快培育气象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气象数据价值挖掘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气象防灾减灾安民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构建全链条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新体系,提升气象服务综合保障能力。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进“靶向式”预警信息发布,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提升区域风险评估能力。完善气象保险理赔体系,细化基于气象指数的巨灾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停课、停工等触发机制。支持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示范镇,持续优化“民情地图+气象”,构建“网格+气象”基层防灾减灾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尾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气象赋能生产富民工程,增强现代经济体系服务能力。一是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能力。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开展全链条、精细化农业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定,助力培育广东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二是提升海洋经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兴海强市”示范工程和蓝色经济崛起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海洋气象综合保障能力,发展针对海上风电、临港制造、海洋牧场、港航物流、滨海文旅等不同功能区的气象影响预报。建立完善的海洋气象服务和海洋气象信息发布系统。为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提供保障。三是提升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基于大数据的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推进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交通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铁路、港口、临港物流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提升多式联运物流气象服务能力。四是提升“气象+”赋能发展能力。建立基于行业和用户行为分析的大数据平台,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提升电力气象灾害精准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汕尾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气象服务便民利民行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支持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质均衡的民生气象保障体系。围绕全域城镇发展格局,构建以智慧气象为特征的精细化城镇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发展面向未来场景应用的智能气象服务。气象服务融入“数字社会”,气象产品融入“i汕尾 爱生活”服务平台。加强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强化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聚焦“衣食住行游学康娱购”等服务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增强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优化生态旅游气象服务、康养休闲气象指数,挖掘气候生态资源价值,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创建,建设融气象、生态、文旅、康养、研学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气象守护生态惠民行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能力。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特色气候生态资源挖掘,持续擦亮“冬养汕尾”金名片,深化“中国生态养生之乡”“中国气候宜居县”和“岭南滨海生态城”等生态气候品牌价值提升与应用转化。为国家森林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建设,构建生态气象服务新格局。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提高云水资源监测和作业效果评估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服务“双碳”目标,构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网,提升生态功能区和脆弱区的气候变化风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气象引才育才用才计划,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高水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形成与气象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建立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支持气象人才申报市属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纵向横向交流力度,将气象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不断优化气象干部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推动协同保障。气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细化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健全规章体系。气象、司法等部门加快完善气象法规规章体系,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资料使用等活动。

  (四)强化财政保障。气象、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发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优势,细化财政投入机制,把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气象干部职工属地标准待遇等所需资金纳入中央、地方两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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