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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的通知
  • 2023-01-16 16:03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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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助企惠企服务,帮助企业解难纾困,积极支持餐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尾实际,制定以下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措施。

  一、工作措施

  (一)减轻税收负担。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受到严重冲击、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餐饮企业,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不超过3个月的延缴期限。对餐饮企业提供包括餐饮服务在内的生活服务取得收入的,确保落实好相关税费支持政策。对受市场因素影响,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发生亏损的,重点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纳税服务,确保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餐饮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不需审核审批,主管税务机关按社会保险费关于缓缴的规定执行。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企业,免收2023年1-3月份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等市场运营主体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2023年1-3月份的租金。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落实好减免租金房屋业主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政策。〔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医疗消杀。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餐饮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30%补贴支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金融支持。对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借款人实际情况,合理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避免出现抽贷、压贷、断贷。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餐饮企业合理、有效信贷资金需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设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授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企业信用保护,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确因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各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对接,酌情减免暂停营业期间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纾困企业名单,加强金融需求调研走访。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提供优惠利率的应急贷款、两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特困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为受疫情影响餐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促销活动。鼓励餐饮服务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开展餐饮等特色菜、预制菜促消费专项行动,引导餐饮业通过APP订餐等形式,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较大的餐饮行业,可适当发放消费劵、服务劵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平台服务费。引导本地互联网平台企业(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个体商户及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期间的服务费给予适当优惠。〔市商务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鼓励转型升级。鼓励基础较好的餐饮企业向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转型升级、指导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体系认证,积极拓展学生和老年人配餐服务、预制菜制作等新业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营商环境。各地要按照 “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涉及餐饮业经营,尤其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早餐夜宵临时占道(仅限人行道)、户外广告设置、车辆停靠等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支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及时开工复工,并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商务局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形势分析,加大协调,推动措施落实落地,加大执行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餐饮行业的诉求和关切,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的恢复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抓紧做好工作协调和制定针对性的配套措施,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早落地早见效,支持餐饮行业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三)加强走访帮扶。各级政府要深化“三服务”活动,加强政策宣传,深入一线倾听重点餐饮企业诉求,及时掌握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精准帮扶,为企业增强信心、重振旗鼓注入定心丸。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政策措施的时效性,加强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政策的宣传,让餐饮行业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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