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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23年汕尾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3-01-05 10:02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2023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群

  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市政府决定成立2023年汕尾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市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稳中求进、精准施策,注重平衡、把握好度,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代建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汕尾海事局、市气象局、武警汕尾支队、市邮政管理局、电信汕尾分公司、移动汕尾分公司、联通汕尾分公司、市高速公路公司、市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汕尾火车站、陆丰火车站。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文件以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形式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2023年汕尾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待任务完成后按程序撤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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