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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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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22〕4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汕尾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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