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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11-29 10:41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2〕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汕尾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汕尾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始终坚持“为了实战、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建设内容主要覆盖我

  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城市安全、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的全域感知、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和闭环管理等主要业务场景,实现“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提高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深化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推动我市安全风险管理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从本质上提升我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我市安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增强抓好我市安全防范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聚焦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城市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顶层设计,找准我市安全突出风险点,坚持高危先建、急用先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除隐患、保安全,持续推动我市安全基础稳固。

  ——坚持节俭有效、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省、市、县(市、区)、镇(街)各级已建的感知设备,加强集约化建设和部门信息融合汇聚,打造集业务运行、技术保障、科技支撑“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充分融合我市“民情地图”体系,进一步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的作用。

  ——坚持系统集成、应用创新。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对我市安全发展的科技支撑作用,以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各行业领域已建的相关监测系统及数据资源,实现各部门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的应用创新。

  ()主要目标

  到2024年,基本形成横向多部门协调联动,纵向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贯通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运营管理机制,为灾害风险防范“预防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争取宝贵的人员转移时间,努力打造全省领先的监测预警“汕尾模式”。  

  二、主要任务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台风、暴雨、大风、高温、雷电、低温等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产品,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完善市城区风雨积涝气象风险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完善全路网、多要素的综合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实现突发性、局地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靶向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2.水旱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水文干旱、水利工程工情等水旱灾害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市水务局结合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完善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重点加强全市20宗大中型水库、20宗有供水任务的小型水库和陆丰螺河桥闸、乌坎水闸,海丰西溪水闸、大液河水闸、东溪水闸等大、中型水闸的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信息化水平,对病险水库,不达标河堤、海堤加强监测和巡查,对山洪灾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

  3.海洋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海浪、天文潮汐、风暴潮、海雾、海域水质等监测预报预警产品,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持续加强和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的业务协同及数据产品共享,服务汕尾海洋经济发展安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4.地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重点建设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市级节点系统,连接到省紧急地震信息服务中心,向建设有地震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的学校、医院等推送地震预警、地震速报以及烈度速报等服务产品。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地灾隐患点专业监测、地灾隐患点视频监控、地灾隐患点群防群测巡查等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智慧自然资源建设,加强对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推进群防群测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森林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卫星热点感知、林火监控视频、地形、林相、湿度、风力等监测预警数据,为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提供数据支撑。结合智慧应急建设,加强林火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部署智能摄像头,加强护林员使用移动终端对林地进行巡查。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7.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运输、存储全业务链条的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开展大宗化工商品价格波动、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储罐(压力、温度、液位)、加油加气站等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8.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非煤矿山企业视频监控相关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智慧应急建设,持续加强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金属冶炼(钢铁、铝深井加工)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监测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推进建设工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重点安全隐患的巡查。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在建工地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在建工地塔吊、深基坑、高支模等重点单元的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智慧住建建设,加强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临灾人员转移情况的反馈和重点安全隐患的巡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海上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渔船、商船等海上船舶、海上施工作业平台(海上风电安装平台等)相关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加强对相关管理对象的监管信息化,加强和省农业农村厅海洋渔业总队、广东海事局、中广核新能源集团等相关单位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加强对防台风“六个百分百”的落实,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人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临灾人员转移情况的反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汕尾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

  12.交通文旅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主要交通站场枢纽、4A级以上景区、大型商超会展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道路日常易拥堵点、事故多发点、交通路况等监测预警数据(包括视频监控、人口热力监测数据等),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智慧交通和智慧文旅建设,持续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推进公路养护巡查人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道路隐患的巡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公共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3.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园区等火灾高风险单位,对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等加强动态监测预警,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企业消防责任人、安全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消防隐患的巡查。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14.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燃气管线压力流量、燃气场站,瓶装气监测预警数据;供水管线压力流量和漏水声波,管网水力分界线、大用户取水点、大管段交叉处,重点监测管网、老旧管道,存在工程施工、地质灾害交叉影响的供水管线监测预警数据;排水防洪排涝设施,城市下穿、隧道等易涝点排水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使用钉钉(或一键通)移动端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巡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重点接入空气质量、水体环境等相关监测站点的监测预警数据,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同时考虑在有条件的地方接入土壤和固废的监测预警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控一张图”建设,持续加强大气和水环境的监测预警和数据共享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监测预警运营管理能力建设

  16.统筹建设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市级统筹建设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功能和支撑能力,满足各级各部门全域感知、预测预警、协同联动、应急响应等方面需求。各县(市、区)复用市级平台提供的支撑能力,对接市级统筹建设的模块,可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开展个性化建设,但不得再另行开发市级平台已统筹建设的功能。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17.建设监测预警运营管理团队健全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的值班值守、分析研判、组织会商、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对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进行 7×24小时值班值守,对全域感知汇聚至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的数据,包括技防(物联感知和视频监控)以及人防(安全隐患巡查),通过纵向核实和横向会商,组织研判并将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分级推送至相关责任部门、企业。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18.开展灾害事故应对技术研究。积极探索开展巨灾应对能力评估和情景构建,模拟洪涝、台风、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开展安全“压力测试”。针对我市事故灾难规律特点开展防风防汛、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等典型事故灾害应对技术研究,研发、优化、完善各类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科学制定监测预警的阈值和标准。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19.理清监测预警责任主体清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及基础设施权属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监测报警信息推送、分级响应、联动处置和闭环管理流程,形成部门协作、属地联动、政企配合的齐抓共管合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工作机制。平台专业运营团队利用风险评估数据、监测报警数据、基础设施巡检及管理信息等,综合研判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运行状况,向行业监管单位发布监测预警综合风险分析报告,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进度安排

  (一)调研摸底、总体设计阶段(2023年3月底前)。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等工作。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任务、进度安排、领导机构、责任分工,并及时启动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试点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二)重点先行、逐步推进阶段(2023年12月底前)。组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运营管理团队,重点完成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重点高风险领域及有建设基础的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相关内容建设。

  (三)拓面感知、全面上线阶段(2024年6月底前)。结合前期建设成果,拓展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领域监测预警相关内容建设。

  (四)总结评估、规范运行阶段(2024年12月底前)。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一批工作成果和运行机制,不断总结提升,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下一阶段建设提供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市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抓手,要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成立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统一领导和管理我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本级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健全本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工作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将本级必要的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设备、链路建设及运维费用纳入本级、本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要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相关监测监控数据能够及时接入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

  (四)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运营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动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长效运行,逐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平台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全市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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