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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 2022-12-07 17:04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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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2〕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汕尾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更好地推进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新时代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创新,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实效。全面评价各县(市、区)、各汕尾市政府派出机构、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有力推动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考评对象

  第一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汕尾市政府派出机构(共7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共29个)。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有关单位(共9个)。

  考评对象名称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指标。政府网站(频道)主要考评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和服务不实用情况;政务新媒体主要考核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内容不更新和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二)基础性(扣分)指标。主要考评政府网站(频道)健康情况、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政务新媒体和运维保障等情况。

  1.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频道)常态化监管、内容安全、问题地图、可用性等情况。

  2.发布解读。主要考评网站(频道)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比例、解读关联、数据发布、年报报表、重点领域与其他栏目。

  3.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频道)事项公开、办事统计、要素全面性、内容准确性、流程清晰度、材料明确性、附件实用性等情况。

  4.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频道)信息提交、留言公开、咨询答复、知识库、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等开展情况。

  5.功能设计。主要考评网站(频道)域名名称、网站标识、站内搜索、页面标签、站点地图、“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转载分享、兼容性、IPV6等工作情况。

  6.政务新媒体。主要考评开设规范、填报规范、名称规范、认证规范、内容更新、内容发布、留言审查、互动回应、关注对象、功能可用性等工作情况。

  7.运维保障。主要考评网站(频道)规范运维工作情况。

  (三)引导性(加分)指标。主要考评网站(频道)运维保障(内容安全、内容保障、上级通报)、功能设计(智能搜索、服务内容)、互动交流(实时互动、征集调查)以及创新发展(适老化与个性化服务、精品栏目、领导肯定)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自查自评。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汕尾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三)年终考评。2023年1月,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2023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初步考评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汕尾市政府派出机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各汕尾市政府派出机构、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

  1.2022年度汕尾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2.2022年度汕尾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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