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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2-11-17 09:36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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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22〕47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旅体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更高水平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赋予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总定位,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历史机遇,主动融入“双区”建设,以承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为契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场地设施布局、科学健身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体育强市建设,精心构建传统与现代相融合、城镇与乡村相协调的具有汕尾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8名,体育产业稳步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三)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新突破。制定实施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善公共体育场地健身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化场地设施资源配置。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市及县(市、区)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公园、社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室)、健身步道等建设。每个县(市、区)新建或改建至少1个体育公园,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人口30-50万的县(市、区),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每个县(市、区)建成200公里以上的健身步道;新建居住小区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健身设施,未达标准的现有居住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增加健身设施,不断促进全市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充分利用海洋资源,推进海上项目设施建设;重点依托山地、河湖等自然条件,结合绿道、碧道优化体育设施。  

  合理依托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挖掘、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及各类未利用土地,探索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健身设施与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共建。有计划建设一批城市社区口袋体育公园,农村休闲健身公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健身路径。在公共体育场地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设施,为老年人运动健身提供便利。将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列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扩容提质,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评估督导。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体育场地设施双向开放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体育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使用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对外开放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加大向社会体育场馆购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运营和管理,不断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公共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亮点。根据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等特点,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平台内容,丰富内涵品质。开拓陆域、水域等室内户外、线下线上各类运动项目,构筑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空间体系。突出“一城一品、”深度整合串联自然人文资源节点,因时因地挖掘发展各地优势项目。  

  以打造汕尾品牌赛事活动为抓手,促进相关优势项目、特色运动、新兴品牌加快发展。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赛事活动;巩固帆船帆板、皮划艇、摔跤、拳击、跆拳道、武术、龙舟、舞狮等传统优势运动项目;大力推广网球、马拉松、徒步、自行车、户外营地等时尚休闲运动,推动健身气功项目发展。  

  充分发挥赛事综合效益,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成为乡村振兴新动力。广泛开展社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综合性群众运动会和节庆体育主题活动,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根据职工、妇女儿童、少数民族、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全人群全周期健身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创新促进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和监管机制,推动体育健身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

  (五)构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建立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优惠使用公共资源。

  (六)推动科学健身服务再上新台阶。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政策法规,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和体育设施使用知识、体育技能等。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示范推广与日常指导相结合,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测验活动。

  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促进科学健身进医院、进健康小屋。推动社区医院和体质测定指导站融合建设,开展体质检查和身体测试,并将体质测定相关指标纳入日常体检范畴,开具运动处方。

  (七)促进青少年体育新发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建立体教理念、目标、资源、措施相融合的“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青少年身体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师资和学科建设,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优化体育课程设置,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严格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制度,促使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优良率稳步提高。持续开展体育冬夏令营等青少年品牌体育活动。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形成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与“双减”政策相配合,建立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定制度和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的准入标准。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运动习惯。逐步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逐步建立市级青少年锦标赛事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青少年赛事落户汕尾举办。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特色,丰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八)创建体育产业新格局。推动形成以政府引导为保障、以体育行业协会和服务组织为支撑、以体育企业为主体的体育产业发展机制,促进全民健身蓬勃发展。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资源推出特色鲜明的健身休闲活动及各类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大力开发培育群众体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

  (九)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体育发展依托汕尾山海湖城自然资源优势,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以广东、香港、澳门三地联合承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为契机,加强区域全民健身深度融合。积极申办粤港澳大湾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品牌赛事。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赛事落地汕尾举办,申报加入中国帆船发展城市联盟,主动引进国家级、省级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管理平台落户汕尾。加强与省内外体育社会组织合作交流。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充分发挥各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细化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要抓住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契机,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十一)资金投入。各地要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各地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制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优先用于补短板、强弱项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领域和体育公益事业,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按规定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建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发展壮大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人才激励,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社会体育特派员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加快推进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夯实体育人才培养基础。

  (十三)加强科技支撑。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移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融入全民健身服务管理,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运动处方、志愿服务等基本信息服务水平。推广使用“广东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升级体育场馆,打造汕尾智慧体育示范场地设施。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其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力量。

  (十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我市全民健身信息发布、沟通、反馈平台,优化全民健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充分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不断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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