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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争先进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10-23 15:11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2〕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汕尾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争先进位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2022年汕尾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争先进位工作方案

  为加大我市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各地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重点工作监测报告〉的通知》(粤自创办字〔2022〕2号),梳理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分解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汕尾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各项监测指标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全省各地市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重点工作监测报告》反映,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重点工作共有43项监测指标。其中,反映粤东西北各市情况指标共有41项。根据《“八大举措”重点工作监测报告》各项指标数据分析,我市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51家,增长11.36%)”“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246家,增长100.81%)”“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112家,增长25.84%)”“孵化器毕业企业(15家,增长66.67%)”“市级众创空间(14家,增长75%)”“孵化器创业导师(52人,增长33.3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500万,增长320.17%)”“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97件,增长3.71%)”“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5.13亿元,增长51.2%)”“本科院校向企业的转移技术成果数及服务收入(28项,增长47.37%)”“当年新增博士(108,增长50%)和硕士(535,增长87.06%)数量”等指标正增长。

  “国家级众创空间数量(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孵化器孵化基金(550万)”“承担省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数(1项)”“技术进出口额(970万美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家)”等指标实现“零”的突破。

  在“全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增长-33.3%;)”“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增速-25.2%)”“全省重点支持本科院校经费(增长-97.49%)”等指标负增长。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量”“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三板、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展示企业”“本科院校理工类专业占比和理工类学生占比”“省级以上科技奖数量”“本科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全职在粤工作院士”等指标仍为零。

  在全省层面上,较2020年,有7项指标在全省排位实现了提升,分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数量、市级众创空间数量、孵化器创业导师数量、技术合同成效额及技术交易额、当年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数量;有6项指标在全省排位无变化,分别是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市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当年新增博士和硕士数量、博士后创新平台数量和在站人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入;有5个指标在全省排位有后退趋势,分别是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省级孵化器数量、重点支持本科院校经费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和重大创新平台载体数量;有9项指标仍然在全省排末位,分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本科院校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数及服务收入、其他创新平台数量、当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数和减免金额、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总额、营收超5亿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获得I类知识产权授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综上所述,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仍然落后,形势不容乐观。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扭转当前力度不大、举措不足的不利局面,力争2022年各项指标在全省排名有新突破,新作为。

  三、2022年工作目标

  实干当先,力争9项指标实现快速增长。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同比增长90%以上;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达到10%,同比增长30%以上;市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达到145家,同比增长30%以上;省级孵化器数量达到2家,同比增长100%以上;孵化器孵化基金总额达到750万元,同比增长3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大幅增长达到5000万元;其他创新平台数量达到22家,同比增长3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200万元,同比增长9%以上;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650人,同比增长不低于10%。

  奋勇争先,打好全省排名争先进位攻坚战,力争8项指标排名前进1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00家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数量达35家,同比增长40%以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入达到400万元,同比增长30%;市级众创空间数量达到18家,同比增长25%以上;孵化器创业导师数量达到70人,同比增长30%以上;市级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数量达到30家,同比增长100%以上;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达到5.17亿元,同比增长5%以上;承担省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数达到2项,同比增长100%以上。

  多措并举,力争3个空白指标取得零的突破。2022年力争本科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本科院校理工类专业和学生占比、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展示企业等指标数据实现“0”的突破。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1.加快培育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采取专题培训、一对一辅导等方式,从复审企业、已入培育库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等科技型企业入手,组织开展高企认定工作;挖掘辖区内国有企业、港澳台等外商投资企业,做大高企认定数量;建立市县联动和科技、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协同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体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加强科技招商工作,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孵化、招商引智等方式,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对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通过大专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1.推进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社团机构,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引导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省级资质认定,提升研究开发能力与扩大成果推广应用范围;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功能,推动现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加强与大院大所央企合作,构建创新大平台。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央企及各类创投机构到汕尾,创办科技类民办非企社团机构,集聚创新要素,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大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1.支持提质增效。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宣传汕尾优质制造品牌,提升汕尾制造知名度。(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申报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把智能制造作为新一轮技术改造的重要抓手,建立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库,实施分组管理和动态跟踪,强化要素保障,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和发展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企业智能化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加快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1.打造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采用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营模式,鼓励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配套服务和服务平台的搭建,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合作经营的模式,鼓励混合所有制和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重点推进汕尾高新区、海丰经开区、陆河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形成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孵化链条。(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资质提升。开展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做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基数;指导海龙孵化器、智顺科创园孵化器、智顺科创园众创空间等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层次。(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鼓励现有孵化器逐步加大公共服务投入,为入孵企业提供基本的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拓宽服务渠道,鼓励孵化器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延伸孵化链条,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入孵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增值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4.做大企业孵化基金总量。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与银行、创投机构等合作,设立孵化基金,创新面向入孵企业的金融产品,做大全市孵化基金总额。(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局、市金控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1.加大投入推进高校建设,着力打造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加快华师大汕尾校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学科建设打造物理空间;加快推进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鼓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采取联合办学模式,为升级应用型本科院校夯实基础;创新学科组织模式,突出学科建设重点,打造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局、华师大汕尾校区、汕尾职院配合)

  2.着力增强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注重引导高校与我市重大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科研创新任务对接;引导高校科研成果向本地企业转移转化,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骨干企业申报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重点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华师大汕尾校区、汕尾职院配合)

  (六)推动自主核心技术攻关

  1.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开展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力争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产业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破解产业发展的重点技术难题。(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推动技术合同交易额稳定增长。通过与市政数局、高校、科研院所、软件协会沟通对接,摸清我市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咨询和服务等情况,筛选出拥有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等科研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做大技术交易量;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超市建设,做大技术交易额。(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高层次人才引领。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博士后创新平台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深入实施《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人才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适应制造业发展需求,加大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八)推进科技金融结合

  1.提高企业挂牌政策奖补覆盖面。提升本地企业及金融服务机构参与汕尾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引导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借助会议、活动等方式开展资本市场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依托广东股交服务体系,利用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融资方面丰富的资本市场资源,进一步强化企业挂牌、培训辅导、融资服务和股份改制等服务;加强推动科技型企业股份改制,大力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实现新增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3家。(市金融局牵头,市投促局、银保监局市金控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引导各银行机构的信贷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力度,重点加大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授信力度;大力发展科技通宝、科技小微快贷、科技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科技安居贷等一系列信贷产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市金融局牵头,市工信局、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对标接轨深圳知识产权建设,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推动汕尾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增长,实现汕尾地区知识产权交易、转让实施金融零的突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金融局、银保监局、各县(市、区)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促提升。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各地市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监测指标(2021年11月修订)》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找准短板弱项,对重点任务指标进行科学规划,对排名靠后的各项重点工作指标,逐个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的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并强力推进,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调联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带动作用,压实工作责任,与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各项指标数据进一步提升。

  3.加强数据监测跟踪,防止指标数据下滑。一要严格按照省直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数据报送工作,防止在数据报送中吃亏。二要做好数据统计业务指导工作,提升被统计单位的积极性,做到应统尽统。三要加强统计数据的监测和管理,对下滑的数据要分析原因,找准存在问题,杜绝存在漏报、错报的情况。四提前研判谋划,尽早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提升。

  附件:2022年汕尾市“八大举措”重点指标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汕尾市“八大举措”重点指标任务清单

序号

“八大举措”类别

牵头部门

重点指标任务

2021年完成数

2022年目标数

同比增长(%)

季度推进计划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49

100

100%以上

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

2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247

300

20%以上

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培训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力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

3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市科技局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数量(家)

25

35

40%以上

充分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功能,加强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充分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功能,加强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充分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功能,加强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充分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功能,加强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4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入(亿元)

0.03

0.04

30%以上

加强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

继续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

继续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

继续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对接,发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

5

三、企业技术改造

市工信局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

-25.2

10

30%以上

向各县(市、区)分解工业技改季度工作任务,强化技改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争取一季度工业技改投资12亿元,同比增长5.7%。

向各县(市、区)分解工业技改季度工作任务,强化技改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争取前二季度累计工业技改投资33亿元,同比增长22.57%。

向各县(市、区)分解工业技改季度工作任务,强化技改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争取前三季度累计工业技改投资48亿元,同比增长23.78%。

向各县(市、区)分解工业技改季度工作任务,强化技改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争取四季度累计工业技改投资60.05亿元,同比增长30%。

6

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市科技局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家)

7

10

40%以上

召开会议部署前期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企业孵化器摸底调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培育一批企业孵化器,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

省级孵化器数量(家)

1

2

100%

召开会议部署前期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市级企业孵化器摸底调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级企业孵化器认定辅导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按省科技厅认定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级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按省科技厅认定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级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

7

市科技局

市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家)

112

145

30%以上

推进市级孵化器完善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加强在孵企业服务,推进孵化企业入驻。

推进市级孵化器完善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加强在孵企业服务,推进孵化企业入驻。

推进市级孵化器完善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加强在孵企业服务,推进孵化企业入驻。

推进市级孵化器完善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加强在孵企业服务,推进孵化企业入驻。

8

市级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数量(家)

15

30

100%以上

推进市级孵化器完善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新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加强在孵企业服务,推进在孵化企业毕业。

指导孵化器运营单位做好在孵企业资质提升,加速推进在孵企业毕业。

继续指导孵化器运营单位做好在孵企业资质提升,加速推进在孵企业毕业。

1.继续指导孵化器运营单位做好在孵企业资质提升,加速推进在孵企业毕业。
2.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做好孵化器统计工作,确保创业导师数据完整。

9

市级众创空间数量(家)

14

18

25%以上

召开会议部署前期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众创空间摸底调查。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推进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培育一批众创空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

10

孵化器创业导师数量(人)

52

70

30%以上

推进全市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有关程序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创业导师培训工作。

继续推进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有关程序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创业导师培训工作。

按照省科技厅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孵化器运营单位人员参加创业导师培训和认定。

做好2023年全市创业导师数量提升计划,推进孵化器运营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培训认定。

11

孵化器孵化基金总额(万元)

550

750

30%以上

推进全市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要求设立孵化基金。

继续推进全市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要求设立孵化基金。

继续推进全市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要求设立孵化基金。

1.继续推进全市孵化器运营单位按照要求设立孵化基金。
2.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做好孵化器统计工作,确保孵化基金数据完整。

12

五、高水平大学建设

市教育局

本科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一流专业数量(个)

0

3


-----

-----

3

-----

13

本科院校理工类专业、理工类学生占比(%)

0

56


2022年获批5个理工科专业

-----

-----

-----

0

40


-----

-----

理工科专业不低于400人。

-----

14

六、自主核心技术攻关

六、自主核心技术攻关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万元)

500

5000

1000%以上

1.常态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研,采取入园、入企等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
2.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汕尾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入库企业申报通知》(汕市监知促【2022】7号),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发展和创新发展,运用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实现借款。

1.常态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研,采取入园、入企等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
2.开展2022年“4.26”知识产权宣传项目,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等网络渠道等组合宣传模式进行多方面知识产权宣传,营造知识产权宣传氛围,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态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研,采取入园、入企等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

1.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活动。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人才,创新交易模式,引进或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实现5000万元,同比增长1000%。

15

市科技局

其他创新平台数量(家)

17

22

30%以上

1.将17家省级工程中心认定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做好目标申报对象发动工作。
2.采取一线工作法,组织人员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省级工程中心认定,提高申报认定成功率。

对有申报认定意愿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组织人员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省级工程中心认定,提高申报认定成功率。

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联合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对有申报认定意愿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组织人员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省级工程中心认定,提高申报认定成功率。

做好申报认定推荐工作,力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6

市科技局

当年承担省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数(项)

1

2

100%以上

1.及时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指导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1.及时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指导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1.及时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指导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1.及时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指导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17

市财政局

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亿元)

5.13

5.17

5%以上

1.56

2.76

3.93

5.17

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

1.8

1.9

5%以上

0.57

1

1.44

1.9

18

市科技局

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亿元)

0.11

0.12

9%以上

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力争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200万元。

19

七、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市人社局

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人)

591

(2020年完成数)

650

不低于10%

组织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宣传发动符合条件人才参与职称评审,完成申报人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

分系列(专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管和服务,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1.完成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并做好职称评审结果的审核确认和发证工作。2.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开展企业职称拓展行动,以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为试点举办企业职称政策宣讲活动,扩大职称评审覆盖面。

按省统一部署,谋划部署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

20

八、科技金融结合

市金融局

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展示企业数量(家)

0

3


提高企业挂牌政策奖补覆盖范围,提升本地企业及金融服务机构参与汕尾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积极性。

引导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借助会议、活动等方式开展资本市场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

依托广东股交服务体系,利用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融资方面丰富的资本市场资源,进一步强化企业挂牌、培训辅导、融资服务和股份改制等服务。

协同市科技局,加强推动科技型企业股份改制,大力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实现新增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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