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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5-26 16:3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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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2〕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要素保障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汕尾市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落实市委提升要素保障服务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总要求,全力以赴打好要素保障大会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在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的工作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三大行动”“六大会战”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破解各类资源要素紧缺难题,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金、金融等资源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实现资源向资产的有效转换,为全市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项目落地全要素、全过程保障,深度挖潜做大用地规模、用地指标、耕地指标、林地指标底数,完善做地计划、供地计划,实现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为突出抓好“三大行动”、打响打赢产业发展、城市提能、乡村振兴、综合交通、民生补短大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要素保障。2022年,完成土地收储13500亩以上、产业供地6000亩以上、处置“三未”土地6000亩以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形成水田指标6000亩以上、保障林地指标3450亩以上。

  ——资金要素保障能力更加突出。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不断强化债券资金保障作用,推进资金保障渠道进一步拓宽,资金要素保障能力更加突出。2022年实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4亿元,土地出让收入118亿元,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75亿元,积极争取各类债券资金额度80亿元。

  ——金融要素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围绕市委提出的“重点开展、深化改革、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主基调,突出抓好“三大行动”“六大会战”,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金融要素保障水平。到2022年末,金融重点指标要实现提档升级,各项贷款增速达到15%,新增社会融资总量突破400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保障建设用地规模需求。

  ——紧跟省有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过渡期规划管理政策,坚持吃透政策,充分利用编制规则做大建设用地规模总量,积极反馈我市空间发展和建设用地规模需求,2022年争取预支建设用地规模15000亩以上。

  (二)全力做大用地指标“底数”。

  ——围绕服务产业发展、城市提能、乡村振兴、综合交通、民生补短大会战项目用地需求,用好用活国家、省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政策,全力通过“争、挣、腾、奖”四大举措做大用地指标“底数”,力争2022年处置“三未”土地6000亩以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

  (三)多措并举加快形成水田指标。

  ——围绕“谋划一批,立项一批”“立项一批,动工一批”“动工一批,验收一批”“验收一批,备案一批”原则,全面推进第一轮垦造水田验收和新一轮垦造水田立项开工,力争2022年形成可用水田指标超6000亩。

  (四)全面保障产业用地需求。

  ——坚持围绕实施“创新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聚焦产业发展,以服务产业数量取得新突破,产业集聚成效明显提升,产业链不断补长、补强为目标,力争2022年全市完成土地收储13500亩以上,推出产业用地6000亩以上,为发展大会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大南海石化产业园取得新突破,推动美妆产业园开工建设,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提供用地保障。

  (五)全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围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全力加快全市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提高土地资源要素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去库存、惠民生能力。2022年全市处置“三未”土地6000亩以上,其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00亩,处置供而未用土地1000亩。

  (六)推进实施“点状供地”。

  ——坚持围绕服务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园做大做强,培育都市型精品农业乡村旅游、民宿文旅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建设为目标,力争2022年规划建设点状供地项目落地10个,实现全市“点状供地”项目“零的突破”。

  (七)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本级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各类资金,优先足额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推进“三大行动”“六大会战”、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任务。

  (八)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聚焦做大全市金融总量和强化金融有效供给,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全市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牢牢把握市场主体这一关键中间节点,持续加大在农业农村、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要素投入,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向规划修编要空间,科学编制规划。

  1.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围绕做大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抓细抓实“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统筹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衔接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各地着重围绕提升中心区域首位度和集聚度,着重引导资源要素向区域协调重点地区和重大平台集中布局,突出保障“万亩千亿”平台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坚持向盘活存量要空间,分类处置存量用地。

  2.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各县(市、区)应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台账,通过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加快规划落实、加快前期用地手续办理、加快违法处理、加大招商力度等措施,提高已批准土地的供应效率,力争2022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00亩,其中市本级(含红海湾、华侨管理区)处置1300亩、陆丰市处置1200亩、海丰县处置1300亩、陆河县处置1200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分类推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各县(市、区)实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动态,按法定时限督促用地单位履行程序,对涉嫌闲置的项目依程序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方案,通过消除动工障碍开工建设、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尽快消除政府因素,与企业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及违约责任、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收回、置换用地等方式推动处置工作,力争2022年处置“供而未用”土地1000亩,其中市本级(含红海湾、华侨管理区)处置200亩、陆丰市处置300亩、海丰县处置200亩、陆河县处置300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

  4.全力推进实施“三旧”改造。以汕尾市“三旧”图斑范围为基础对象,综合利用多元数据评价城区低效用地情况,从改造迫切性、必要性、限改性等方面出发,合理确定拆除重建、综合整治等各类改造方式的范围、规模及时序。衔接《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分区传导要求,划定差异化“三旧”改造政策分区,制定管控要求,全年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800亩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三)坚持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空间,全面推进“两整治两提升”行动。

  5.全力推进垦造水田。全力以赴完成第一轮垦造水田指标报备入库。针对全市已验收但信息报备尚未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的15个第一轮垦造水田项目7280亩,抓紧按照要求完善内业资料和落实水稻种植,尽快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形成水田指标。加快推进新一轮垦造水田。围绕2021年已下达各县(市、区)的6000亩垦造水田任务(其中城区1000亩,陆丰市1650亩,海丰县1650亩,陆河县700亩,红海湾开发区300亩,华侨管理区700亩),继续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按照3月上旬完成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财审、3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4月中旬完成地上物清障补偿、6月底工程完工、7月底完成市级验收、8月落实水稻种植的要求,推进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6.有效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城镇建设等各类建设用地,在尊重民意、保障群众权益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废弃宅基地、空心村、一户多宅、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以及废旧砖厂的整治力度,严格工作标准,完成拆旧复垦(或增减挂钩)800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7.加强土地整备统筹管理。摸清2022年度全市重点发展区域及项目用地需求,梳理土地储备区域规划符合情况,用地指标、水田指标、耕地占补落实情况,公益性用地比例落实情况。针对问题提前谋划,做好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论证,根据需要推进规划调整、落实各类指标,确保市本级全年土地收储5000亩,全市13500亩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四)积极对接沟通,坚持向上争取要空间。

  8.积极向上争取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紧跟省有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过渡期规划管理政策,在“三区三线”划定上,积极反馈我市空间发展和建设用地规模需求,争取预支2022年建设用地规模15000亩,为继续落地建设的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华师汕尾校区二期等重点基础设施、民生、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9.吃透政策抓争取。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原则,抢抓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全面吃透政策精神,找准国家、省政策支持方向与全市推进项目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提前谋划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地、用林指标等资源要素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五)坚持向空间要空间,实施“上下挖潜”行动。

  10.完善开发利用地下资源政策。结合汕尾实际,围绕建设功能综合化、空间人性化和交通立体化的地下空间,研究编制《汕尾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20-2035)》,确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空间管制区划、总体布局与分层规划。【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人防办】

  11.推进市区新型产业用地(MO)项目落地。结合汕尾市市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情况,在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埔边工业区划定2022年拟出让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区域,将拟试点地块列入土地出让计划,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准入审查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园区管委申请,拟订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出让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推出土地市场进行公开挂牌活动,推进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落地,力争2022年汕尾市区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实施“亩均论英雄”差别化配置。工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确定A、B、C、D类企业名单,为实施差别化供用地政策做准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协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A类企业优先保障、B类企业积极支持、C类企业相对控制、D类企业严格限制原则,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用地配置,其中:A、B、C 类企业,如有产能扩张用地需求的,经政府同意可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按20-50%设置竞买保证金和选择出让年限;对于D 类企业,原则上不予新增供地。工信部门组织对所有园区已签订的招商协议进行评估,对税收不达标的园区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六)紧扣“争、挣、腾、奖”四大举措,做好用地指标“加法”。

  13.谋划项目“争指标”。聚焦交通、能源、水利、民生领域项目,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市发改部门组织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市重大重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衔接用地政策,谋划包装一批使用国家指标、省指标项目。围绕省支持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红利,市工信部门组织推动将信利六代线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组织各产业园区围绕“万亩千亿”平台建设谋划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14.处置存量用地“挣指标”。全面梳理当前存量土地情况,强化存量用地处置,制定处置任务和处置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处置力度,把握好这一挣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最主要方式,举全市之力提高用地计划指标“产出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15.积极开展失效批文清理“腾指标”。全面梳理历史已批用地,对已失效或难以实施的历史批准用地按程序申请撤销,将用地指标“腾挪”出来用于其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活化“沉睡”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16.全力完成年度任务“奖指标”。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旧”改造、拆旧复垦、红树林种植等任务,获取奖励指标,做大用地指标“增量”。【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七)全力遏制新增违法,控好指标“减法”。

  17.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项目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政策宣传力度。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依法获得合理建设用地手续再动工建设的思想认识,自觉加强土地管理政策学习,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动工项目的处置力度,对违法动工的项目不予列入用地保障范围,并将违法情况在全市通报,全力破解政府项目违法动工问题。上下一心,避免因新增违法用地被省扣减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18.加大违法查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大项目监管和巡查力度,特别是对使用国家指标的项目要重点打击制止,全力禁止违法动工未批先建,确保国家指标全额使用。同时,及时责令停止已先行违法动工的项目建设,加大查处整改力度,防止违法用地范围不断扩大,有效减轻市级指标压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八)强化用地、用林、用海资源服务,实现自然资源向资产高效转换。

  19.全力保障产业供地。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兴市、创新强市”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各县(市、区)应根据产业供地任务制订土地出让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向产业用地倾斜,加大产业土地储备实施进度,同时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吸引优质企业,支持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力争全市全年实现供应产业供地6000亩以上,其中市本级(含红海湾、华侨管理区)供应1500亩、陆丰市供应1500亩、海丰县供应1500亩、陆河县供应1500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0.推进“点状供地”实现零的突破。按照省政策要求,结合汕尾实际出台点状供地指导意见等政策,提供政策支撑。开展摸底调研,围绕全市各地有以点状供地方式推进项目落地需求展开调研,摸清潜在项目底数、堵点卡点问题等。组织各地实施点状供地项目方案,按照企业需求、地方申请,推进点状项目落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21.积极营造项目用海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摸清2022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海需求,积极围绕用海项目保障服务,强化市、县与各重要涉海企业对接联系,梳理全市重点项目中的涉海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在摸清全市用海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分析研判,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等项目尽快开展用海前期工作,扎实做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全程做好涉海工程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22.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全力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积极参与重点项目选址,全力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使用林地报批工作,支持各地项目早日上马建设,有力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向省争取林地定额指标,为我市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用林要素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九)强化资源要素精准投放,实现效益转换最大化。

  23.推动资源要素向财源建设项目倾斜。全面落实保运转要求,紧紧围绕增加财源收入目标,积极谋划地理位置好、土地条件佳的地块推出市场,确保推出地块符合市场需求,提高地块摘牌率,确保有效挂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推动资源要素向使用国家指标、省指标项目倾斜。围绕做大用地计划指标底数,科学调配资源要素,将用地规模、耕地水田占补平衡指标、林地指标等向使用国家指标、省指标项目倾斜,确保此类项目尽快完成组件报批,加快完成供地手续后,实现使用上级指标“挣取”市指标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推动资源要素向“当年批准、当年供地”项目倾斜。科学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确保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符合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高标准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用地涉及的限制性要求,确保项目具备“当年批准、当年供地”条件,并将用地规模、耕地水田占补平衡指标、林地指标等向此类项目倾斜,完成组件报批和供地手续后,实现以使用指标“挣取”市指标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全面提升资金要素保障能力。

  26.依法依规抓好税收征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坚持依法征管,严厉打击偷、逃、漏、骗税行为,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建筑安装、水产品交易、外贸进出口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强化共管共治,各协税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企业纳税服务引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企业在本地缴纳税收,减少税收外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

  27.深入挖掘政府性资源增收潜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定矿产资源出让计划,合理确定全市开采点,加快推进勘探、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上半年实现1个采矿权出让,全年实现2-3个采矿权出让。加大工程砂石土余渣出让力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砂石土余渣资源管理,采用招拍挂等方式取得收益,确保国有资源不流失。重点盯住土地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项目的余渣出让工作,争取完成3000万元以上的出让收入。各县(市、区)参考市级做法,积极盘活利用好砂石资源。加快推进海砂资源开采。做实做细海砂开采点勘探、环评论证、出让方案等各项前期工作,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4月份前红海湾海砂采矿权挂牌出让,确保在上半年实现收入入库。抓好水田垦造指标交易。各县(市、区)落实水田开垦资金保障,加大水田开垦力度,加快推进已开垦的水田实现耕作,确保通过省的验收;统筹安排水田指标,在偿还历史欠账的基础上,争取上半年完成500亩指标交易,全年争取实现1500亩指标交易。推进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加大户外广告、地下管廊、停车场、管道燃气等政府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代建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利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

  29.加强债券资金申报管理。及时掌握上级债券资金政策动态,对标做好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健全财政、发改和项目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的债券资金项目库,争取获得更多的债券资金额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金融要素投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30.持续畅通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围绕重大战略落地、重大产业培育、重大举措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改革深化,强化金融支撑,落实好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常态化对接机制,举行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权投资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投融资对接,并积极跟进重点项目融资情况。发挥国企要素保障功能,拓宽直接投融资渠道,提升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水平。全年召开4次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完成市投控公司15亿元债券发行,确保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得到充分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各相关金融机构、市投控公司】

  31.引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出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方案》,加强金融工作和信贷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有效供给,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争取到2022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60亿元以上,同比增速高于其他贷款平均增速;实现辖内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超2.1亿元,农业保险深度达1%;累计跑户超过12万户,有效建档超过10万户,启动“整村授信”行政村(社区)达到350个以上,累计“整村授信”金额超过3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相关金融机构】

  32.强化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引导各家银行机构持续加强对普惠性信贷的支持力度,发挥我市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暂行办法作用,突出财政性资金的分存激励效应;发挥市“融资专项资金”工具为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续贷提供转贷服务。到2022年末,开展4次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工作,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奖优罚劣;争取“融资专项资金”业务杠杆放大5-6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转贷需求;实现辖内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银行机构】

  33.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抓手,有效解决企业在重组、并购、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问题事项,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分类指导,落实“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形成企业梯队层级管理的培育格局,有序推动我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到2022年末,上市后备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制定企业专项上市工作计划,实现一家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4.精准招引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机构点对点进驻对接机制,建立大型金融机构对接名单,清单式管理意向进驻金融机构。到2022年末,招引一家金融机构进驻汕尾协调推进广发银行汕尾分行开业,推动广发证券加速落地,丰富金融机构阵营。【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投促局】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滚动式管理机制。项目各业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力度,摸清各类重点项目底数,重大项目清单采用滚动式服务保障管理,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收即办。

  (二)建立会商协调工作机制。要素保障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在要素保障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按照一周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每周三下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副秘书长召开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协调会;每月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月调度,每季度总结上一阶段进展成效及通报滞后情况。年底开展全年工作总结及考核,将各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全年考核范畴,切实推动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定时收集汇总要素保障大会战推进实施情况,挖掘工作过程中的亮点。各市直有关单位、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于每月 25 日前将任务项目进度、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要素保障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确保要素保障大会战指挥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于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中的工作成效、亮点,要形成工作推进情况简报定期报送办公室。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落实总巡查、总督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项目推进不力、项目问题协调解决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实行重大项目考评,将市直有关单位、各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素保障大会战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考核范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按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及时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由要素保障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通报或由市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大会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志坚,副市长周小壮牵头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范振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要素保障大会战各项工作,制定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任务清单,强化推进要素保障攻坚战取得实效,确保有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带头做好各自领域大会战推进,协调推动各项任务加快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保障力度,保障大会战项目顺利实施。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要素保障大会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项目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加快实施。

  (三)加强考核监督。完善重点项目要素保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实化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项督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要素保障大会战的宣传力度,把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效应作为要素保障工作的中心内容,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要素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保障大会战2022年工作清单.xlsx

附件2.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项目滚动清单.xlsx

附件3.垦造水田项目清单.xlsx

附件4.用林要素保障项目滚动清单(试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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