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其他
分享到: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2-05-12 09:10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汕尾市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全市干部大会工作部署,聚焦民生短板弱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在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一以贯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持之以恒抓落实抓到位,推动民生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老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持续抓好居民收入,促进居民增收;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大力抓好教育提质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强化医疗卫生配套,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抓好文化服务有效供给,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落实社保惠民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

  着力抓好居民持续增收。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重点抓好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创新、激活农村资产、强化兜底保障,着力提高居民“四项收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排在全省前列。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教育引导转变就业观念,提供质量更优和覆盖面更广的就业服务,创造条件更好的就业环境,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高质量推进“三项工程”,推动培训和就业一体化,实现培训平台和就业中介平台有效结合,抓好职业技能提升,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技能培训需求,拓宽劳动者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部署,落实“幼有所育”重要决策,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全力开展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行动,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公办学位数量,解决我市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紧张问题,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盘活现有已达标的编制存量,及时补足教师缺员,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推动教师队伍量质齐升。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五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逐步提高,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提升市、县、镇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成达到国家标准的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演艺中心,同步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和数字文化馆,提升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强国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编制我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受惠人群逐步扩大,养老服务实现提质增效,不断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进托育机构建设,逐渐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加强妇女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好全市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收官战”。

  三、会战任务

  (一)全力打好居民增收战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2022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40元,增速达到11%以上。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0元,增速达到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71元,增速达到12%。

  (二)全力打好就业提质战役

  推出促进就业系列“组合拳”。强化政策供给,促进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着力解决就业创业人员“缺门路、缺资金、缺能力、缺项目”的问题。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50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进一步拓宽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200场以上。实施“广东技工”工程,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10000人次以上;其中,初、中级工6700人次以上;高级工及以上3300人次(含技师270人次);就业人员持证率整体提升。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000人次以上、“南粤家政”培训5000人次以上、“农村电商”培训2000人次以上。

  (三)全力打好教育强基战役

  完善公办学前教育设施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所,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增加公办学位达5820个以上(不含购买学位),逐步解决公办学位不足的问题。

  控制学前教育学位购买率。2022年,按照省工作要求,降低政府购买公办学位数量,全市学前教育购买学位压减率达5%以上,促进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质性增长。

  保障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22年,推进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7所,其中市直2所、城区1所、海丰县1所、陆丰市2所、陆河县1所,新增学位1.57万个;推进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2所,其中城区2所、海丰县5所、陆丰市4所、陆河县1所,新增学位0.57万个。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2022年,建成1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联合3个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人才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推进特殊教育扩容提质。2022年,市特殊学校开办职业教育高中部,与柏丽湾酒店等企业合作,帮助特殊教育学生就学就业。修缮改造专门学校临时校址,确保今年9月份顺利开学。加快推进专门学校新校区各项工作,争取2023年新建一所专门学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2年底,全市创建5个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其中,幼儿园教育集团1个,小学教育集团4个。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22年底,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14%,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培训118名校长后备人才,继续选拔100名中小学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对象。

  (四)全力打好健康汕尾战役

  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水平。以深化“五医”联动改革为抓手,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22年,卫生健康公共预算支出占比明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5人;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全科医师数、公共卫生人员、市域内住院率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

  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2022年,推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省下达90%以上的目标值要求。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五)全力打好文化强市战役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补齐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标升级工作。2022年,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构建起配置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健身设施网络,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体育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

  (六)全力打好兜底保障战役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924元、补差水平提高到7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4元、补差水平提高到476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月1479元、1095元。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月1949元、分散供养(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到每人月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月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月252元。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力度,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社保费应收尽收。今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14.8万人,同比增长26%;征收基金达到16.4亿元,同比增长2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万人,同比增长1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7万人,同比增长8.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3万人,同比增长2.3%;持续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力度,加强督查督导,确保100%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任务,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打好全市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收官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市职业年金实账积累,确保全市2022年底前全额做实4.68亿元(本金)历史记账部分。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化建设。

  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健全托育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增加社会托育照护服务供给,构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托育照护服务体系,提升托育照护服务能力。2022年,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4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增加30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提高到200元,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大用药保障力度,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优化经办服务,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立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明确实物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并举的保障方式,着力解决好住房问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22年,全市完成1100户租赁补贴任务。

  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提高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以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为目标,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精准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扎实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制度,确保100%完成2022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持续规范用好应急救助资金,加强退役军人帮扶救助,统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四、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提高居民“四项收入”

  1.稳定岗位扩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拓宽就业岗位供给,抓好供岗和供需的有效匹配。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积极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精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0个,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0人以上。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统筹不少于3500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专项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园区引领作用,推动高质量就业,2022年全市产业园区新动工工业项目33个,新投产工业项目25个。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打击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鼓励居民创业创新提高经营性收入。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全力做好市场主体培育,2022年实现新增市场主体35000户。落实减免税收、租金及延期缴纳税款等减负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推进新引进新投产的工业企业早投产开工、早上规入统。大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创业,给予创业扶持补贴、租金补贴。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等新业态,推进住房消费提升,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支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农业品牌建设,2022年新增国家级名牌1~2个、省级名牌3个、市级名牌10个以上,全力推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产业链建设。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5家、家庭农场10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商业银行各项普惠金融监管措施,督促金融服务下沉,辖内法人机构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汕尾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激活居民资产提高财产性收入。引导和鼓励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鼓励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或扶持资金参股,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全方位提质,大力培育乡村产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康养旅游、民宿文宿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农业产业科技赋能和基础建设支撑,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零收入“空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集体占比达到75%以上、50万元以上村集体占比达到20%,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推动“股票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选取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和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试点。大力推动房票安置,鼓励发展民宿,盘活各类农村生产要素,使农民获得稳定收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强化社会兜底保障提高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城乡居民兜底保障,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坚持和完善深圳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支持措施,加强对脱贫稳定户监测预警。强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金定期调整机制,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负担,大病保险起付线不高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并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5.打造“三项工程”稳就业促就业特色品牌。发挥“三项工程”在推动“富民”“强县强市”的作用,强化技能就业,促进居民增收,推动产业培育,带动经济发展。推动成立汕尾市烹饪协会,突出陆丰“三甲”、碣石、金厢,红海湾,城区红草晨洲,海丰莲花山,陆河客家等地域美食特色,新建一批“粤菜师傅”乡村特色培训点,推进市城区二马路“粤菜师傅美食一条街”建设,建成“粤菜师傅一基地三平台”,发展过夜经济。推行“粤菜师傅+”模式,举办汕尾市第二届“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汕尾市百名粤菜名师名厨评比活动,打造一批“粤菜师傅”食材供应基地、美食名师店、带动就业孵化店、学员就业创业店,串珠成链,培育一批特色美食产业,推动汕尾名厨、名师遍布全国各大城市,擦亮“粤菜师傅”就业品牌。开发一批“粤菜师傅”精品在线课程,推进“粤菜师傅”云培训和“送教下乡”培训,通过培训增长厨技、带动就业。到2022年底,全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累计2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4000人次以上。推动创建高水平技师学院,力争“十四五”期末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完善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项目配套,重点推进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二期项目和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创建陆丰市高级技工学校,推动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投用,开展海丰县技工学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300人以上。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打造一批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培育一批服务汕尾产业发展的技能工匠,更好地实现技能就业。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发挥汕尾市家政服务协会作用,培育一批“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加快我市家政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步伐,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家政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开拓更多的服务项目,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培训项目为重点,扶持建设15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含基层家政服务示范站4个),开展“南粤家政”送教下乡培训活动,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10000人次以上,更好服务国家养老、“三孩”政策,解决“一老一小”民生大需求。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研究符合我市实际的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推广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同时关注并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紧抓理赔效率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大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不断推进汕尾家政服务业的建设,不断增强汕尾家政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诚信建设。推进“南粤家政”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诚信体系,录入诚信平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落实“降、返、缓、补”惠企利民政策。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2条”等政策,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扎实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工作,打好“降、返、缓、补”组合拳,落实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住市场主体。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等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稳定和促进就业作用,补贴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吸纳就业、就业创业平台建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全面推进汕尾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各经办银行机构把握好贷前审核,切实有效缓解创业创新市场主体的融资难题。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稳定和扩大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汕尾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构建市、县、镇、村“四位一体”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稳定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供给,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围绕我市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和“5+N”先进制造业,引导“三甲”、碣石等人口密集区青年积极投身电子信息制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大石化新材料、大美丽产业、港口行业、物流行业、金融科技等产业,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和就业难问题。常态化开展劳动力摸查和企业用工监测,针对性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实现企业用工和就业需求动态平衡。深化“订单式”“定向式”校企合作模式,促成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比亚迪、信利等重点企业达成合作,形成“招生即招工”产教融合模式。加强与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0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相关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规范就业登记管理,加强数据核查核验,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归零。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保障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支持鼓励就地就近就业举办“南粤春暖”专项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流动招聘等线下招聘活动,创新推出“直播带岗”等网络招聘活动,实现就业服务不停歇、招聘活动不打烊,全年开展各类招聘活动200场次以上。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依托“汕尾在线人力资源市场”“我要就业”“我要找家政”“善美村居”小程序等就业用工服务网络平台,连点成网、多维度发布动态就业信息,开展家门口招聘活动,让群众更便捷找到就业岗位。进一步发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保用工的平台作用,2022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5家机构,机构进驻不少于24家,确保年营收不低于1.8亿元,比2021年营收翻一番。解决规上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开展基层农技培训,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提升创业就业技能。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转移就业。加大就业指导和推荐力度,有效帮扶退役军人就业。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支持学历提升。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精准招聘会,精准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实施技能提升促进创业行动。坚持“过程结果看持证,持证结果看就业”的结果导向,抓好职业技能提升,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创业有机衔接。深入实施百万工人培训计划和百万农民培训计划,围绕我市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和“5+N”先进制造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企业职工、“两后生”、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为重点,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我市乡村振兴、旅游、养老及五大千亿产业培育一批技工、蓝领、大国工匠。坚持培训需求导向,采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送教下乡、送技进厂”等形式,提供“一企一策”“一人一技”精准化培训服务。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通过职业技能提升,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性收入。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全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技工院校和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我市技能人才持证率稳步上升,2022年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10000人次以上,其中,初、中级工6700人次以上;高级工及以上3300人次(含技师270人次);就业人员持证率整体提升,以技能等级提升促进高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教育事业提质升级

  10.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幼儿园规划建设、土地出让、登记办园、普惠园认定和配套园治理等各个环节和举措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学位建设、项目跟进、师资队伍配备及教科研等工作。科学统筹安排,做好测算、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实际公办学位缺额,制定学位建设规划,在降低购买学位数量的同时,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0%、80%以上。根据人口流动和学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学位紧缺地区公办学位资源,实现新增公办学位资源与民生需求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体制,坚持“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坚持“因地施策、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统筹,全力开展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行动。统筹用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加强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持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加快项目竣工速度,严格项目进度管理,加强督查督导,2022年底,项目开工率达到100%,资金投入达到年度计划的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扩大优质中职教育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推进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推动汕尾市海丰卫生学校建设工作、汕尾市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择地新建项目。提升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重点中职学校办学标准,推进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工程、陆丰市甲秀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碣石新安职业技术学校等项目建设。做好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建筑装饰技术专业省级立项“双精准”示范专业的验收工作。在信利、比亚迪、海珍等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制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方案,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人才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会、市工商联、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推进特殊教育扩容提质。加快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实训中心和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开办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部,与柏丽湾酒店等企业合作,帮助特殊教育学生就学就业。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启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修缮改造专门学校临时校址,确保今年9月份顺利开学。加快推进专门学校新校区各项工作,争取2023年新建一所专门学校。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和培养力度,提高特殊教育专职康复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专职资源教师的专业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决胜课堂行动,提高课堂育人效率,提高作业布置质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实现“双减”背景下的教育提质增效。探索“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创新驱动区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成员校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2022年底,全市创建5个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其中,幼儿园教育集团1个,中小学教育集团4个。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形成符合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岗位特点,以品德、业绩、能力为主要内容,突出考核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实绩、教研员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指导实绩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倾向,树立多元评价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师德师风,弘扬正能量,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绩效和业务考核的核心内容,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构建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优劳优酬。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市、县两级政府根据各地学校缺编情况和自然减员的情况增加并统筹用好教师编制,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引才培才计划,引进紧缺学科类人才。争取省统筹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的学前和小学教育专业招生指标,适当降低汕尾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调动汕尾考生报考的积极性,为汕尾定向培养一批较高素质的学前和小学教师。继续实施学历提升工程,高中阶段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14%。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培训118名校长后备人才。开展中小学党组书记校长读书班、骨干教师培训等各类培训,实施教研员进校带班,发挥1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4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用好用足用活广东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政策,争取深圳、省属高校资源助力汕尾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医疗健康生命护盾

  1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市城区疾控中心建设。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二期225张床位投入使用。推动市城区、陆丰市、陆河县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和海丰县专科综合医院(包含精神病医院)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疾控中心、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水平。提升疑难重症和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加强传染病疫情救治和急救转运能力建设方案》(汕防疫指办〔2021〕152号)的要求,2022年底前,全市建成传染病床300张,ICU床位数200张。尽快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深汕中医医院运营方,2022年启动工程建设,协调推进人才储备等工作,2024年底深汕中医医院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大力支持深汕中心医院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2022年,完成医院的全面运营。完成汕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工作,加强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三大救治中心建设,2022年,启动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力争海丰县、陆河县妇幼保健机构新院2023年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深汕中医医院建设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提高基层防控水平。完善全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规范化设置,强化全市8家发热门诊管理。市城区马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规范化发热诊室。深入推进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3个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在基层防控的资源统筹作用。探索实行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村医队伍保障机制,实现663个已建成公建村卫生站规范化运行。积极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圈”,支持1.5万人以上社区建设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2022年全市申报创建18个省卫生镇。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增设一定数量的医养结合床位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启动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项目建设,2022年,启动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急救指挥中心运行,配备相应医疗急救队伍。根据人口数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逐步实现负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按要求组建三支转运队伍,专人专车专岗,通过负压救护车及时实施闭环转运救治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每个县(市、区)在2022年前建设1-2个救护车标准化洗消中心或洗消点,确保满足一车次一消毒需求。以城区为试点,在人口密集的学校、车站、酒店、商贸综合体及企事业单位等大型公共区域,配置200台体外除颤仪(AED),培训约2000名初级急救员,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提高升公共场所应急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提高就医体验、诊疗效率和质量以及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模块建设和数据对接,完善信息标准应用管理机制,推动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从源头落实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质量。打造县级智慧医联体/医共体,整合统一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业务应用,推动数字化建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可及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完善公共设施“平疫结合”功能改造。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在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储备清单,落实全市10700个隔离房间储备。【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试点推行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2022年,全市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000名。加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编制学校卫生室建设方案,统筹和指导辖区内建设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规模、师生员工数量相适应的学校卫生室。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设置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医务室按设置标准配齐设备及药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结合市十大民生实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全市完成1865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覆盖量不少于省级下达“每千人5.5批次”要求)和24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不断提高抽检监测的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为全市食品安全靶向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申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安全成果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文体事业全面繁荣

  25.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工作谋划推进步伐,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扎实做好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立项、勘察设计、施工招标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科技馆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团市委、市科协、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6.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利用公园、绿地、闲置用地、公共配套建筑物等场地,借鉴粤书吧、文创体验馆、村史馆、非遗工坊、美学艺术馆等建筑运行模式,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文化传承、互联网、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对我市17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质增效,升级基层文化阵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建设甲子镇后溪文化传承活动中心、汕尾市城区渔歌传承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7.提高馆站服务效能。购买20个公益性服务岗位,结合实际,安排在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或(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落实专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支持力度。对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进行补助,支持其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维持日常运转所需水电费、消防、安全监控、物业管理维护以及购买服务等支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提高基层软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加强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全市689名农村文体协管员予以补助,支持其开展农村文化体育工作。支持其利用农村公共文体设施设备,开展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农村地区科学文化知识,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组织举办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文体生活。管理和维护本村公共文体设施、设备,包括综合文化室、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宣传橱窗、文体广场、对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工作等,开展文体活动,确保公共文体资源正常运作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等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自然村延伸,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符合要求的300个社区、自然村配建全民健身器材,为村民提供体育健身的场所和设施,补齐自然村全民健身器材短板,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等传统项目赛事以及广场舞、健身气功、徒步等活动,稳步推进2022年省运会的备战工作,谋划好各竞赛项目布局,充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完善旅游业配套服务。抓好精品景区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现有A级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力争今年创建2-3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推进金町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和螺洞世外梅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验收认定,指导提升红海湾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整体形象;各县(市、区)至少引进一个文旅体项目。加快推进“智旅汕尾”智慧文旅项目、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和海陆丰革命老区千里红道示范段项目。加快开展“冬养汕尾”品牌营销活动,提高冬养汕尾品牌知名度。推进汕尾市建设旅游厕所工程,为群众提供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旅游厕所,提升我市旅游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汕尾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2.推进智慧广电平台建设。建立市级应急广播平台管理系统、市级应急广播指挥调度大厅、市直部门前置平台、市级频率频道播出系统等建设项目;推进智慧广电平台建设,通过推进智慧广电建设,通过电视大屏推进党史学习、党建宣传进村入户,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推进村务、党务、财务三公开,畅通社情民意,推进平安村居(雪亮工程)建设,推进普法宣传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设特色农产品智慧广电商城,通过农家电视书屋和电视课堂,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等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汕尾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社会兜底保障

  33.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根据省发改委“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我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逐步满足家庭对养老托育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需求。【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制定 2022年汕尾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标方案,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监测机制,及时将防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汇集、风险预警和精准救助工作。制定我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规范临时救助标准及资金发放程序,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制定《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加快推进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养老工程)、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海丰县中心敬老院、陆丰市颐养园、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福利中心建设配套工程,实现市县两级养老机构全覆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在全市建设10家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20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示范点,新建160家爱心(长者)食堂。打造管理和服务功能兼备、市县镇村四级数据互通的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按照《汕尾市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建成一批形式多样、服务优质、符合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2022年,创建4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市托育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机制,创新居民医保征缴方式,推进职工医保扩面征缴工作,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比例达到95%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80元提高到610元。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将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报销限额从每年100元提高到200元,本市行政辖区内一级以下(含一级)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其他定点医院(包括市外医院)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50%,取消每次报销40元的额度。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打通“国谈药”“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和处方外配渠道,遴选部分信用良好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双通道”药店,将参保人用药保障扩大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巡访医疗费用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但还未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开展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建立协调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用药保障管理,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探索将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做好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等经办服务,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兜底性保障作用,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普惠性的保障功能,增大人才住房的供给,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户籍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公共服务群体、外来务工群体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再扩大到本地与外来的人才,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2022年,租赁补贴户数达到 1100户,加快省级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社区医疗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残疾儿童机构的康复设施建设。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各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完善各服务机构康复服务功能,开展康复咨询、评估、转介、社区康复指导、辅助器具展示及适配等服务。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队伍,社区(村)普遍配备1名经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康复政策和知识宣传。实施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加强定点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康复业务培训,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水平,2022年底前,争取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稳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制度,确保100%完成2022年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工程,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持续规范用好应急救助资金,加强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救济。统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程,引导退役军人在专业性、行业性、应急性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更好引领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1.全面完成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出台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底数,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完成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五、工作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委副书记林少文,副市长庄红琴牵头负责,牵头单位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设综合协调、居民增收、就业提质、教育强基、健康汕尾、文化强市、兜底保障7个专班,专班人员在成员单位抽调。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1+7+N”工作思路,根据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总方案,细化7个专班方案和N项具体落实措施,制定任务书,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定期开展调度评估,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建立每周协调推进、每月进度通报,季度亮牌督办、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协同推动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一)指挥部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主要研究协调全市民生补短大会战重点工作及需要提请指挥部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统筹推进民生补短大会战中涉及的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医疗、文体、社会保障等重大事项。

  (二)专题会议制度

  1.专题会议由民生补短大会战定向联系负责的市领导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由市领导联系负责单位组织。主要研究落实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提出需要指挥部会议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协调制度,联络员由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的业务科长组成,各联络员要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送本工作专班民生补短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事项。

  (三)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个月要定时向工作专班报送民生补短推进工作进度,工作专班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定向负责的市领导,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并每月通报民生补短推进实施情况,实行季度亮牌。

  (四)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民生补短大会战配套考评机制,优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民生补短大会战作为今年综合性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筛选民生补短项目和事项,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坚持挂图作战,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财政部门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结构,优先支持民生补短板重点项目,健全发展民生事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制度。各地要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和优先保障民生短板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好民生补短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项目的突出问题。各地金融部门负责落实民生补短大会战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常态化对接机制,举行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权投资机构与有融资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投融资对接,统筹做好债券发行工作,保障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其他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民生补短大会战要素保障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坚持以督查倒逼落实,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按计划持续推进民生补短各项工作。工作专班要建立督查监督机制,推动民生补短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生补短大会战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情况,讲好民生保障故事,进一步挖掘推广民生补短大会战先进典型,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生补短大会战的良好氛围。

附件:1.民生补短大会战2022年任务清单(工作事项).xlsx

  2.民生补短大会战2022年任务清单(建设项目).xlsx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