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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12-11 11:28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1〕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关于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部署,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我市“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汕府〔2021〕23号)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要求,大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改革创新投资方式,力争在制度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创新上求得新突破,努力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奋力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2022年,紧抓国家政策密集出台的机遇期和窗口期,瞄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切实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作为我市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来抓,建立完善向上争取工作机制,形成目标任务清晰、领导带头推动、部门常抓不懈、要素保障有力、考核紧密结合的工作局面,推动我市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进入粤东西北地区中上游水平。

  三、重点任务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

  急事,继续从8个方向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各地各单位要从以下17个领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具体详见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政策指引表”)

  1.保障性安居工程。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改造;(2)新筹集集中片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2.保障性租赁住房。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2)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4)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形式。该领域目前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不具备申报条件,但可以储备项目,待政策如有调整及时申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排水设施建设。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2)泵站建设与改造;(3)排涝通道建设;(4)智慧平

  台建设。申报主体主要为市本级及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住建部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4.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节能减排;(3)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4)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申报主体主要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申报主体主要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等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部门、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5.人口老化工程和托育建设项目。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3)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4)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5)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县(市、区)政府)

  6.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2)冷链物流设施项目;(3)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供销联社和企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7.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2)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3)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4)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5)中西部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建设;(6)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建设。申报主体主要为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本科院校等。(责

  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8.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儿

  童福利设施;(2)殡葬服务设施;(3)精神卫生福利设施;(4)烈士纪念设施;(5)军人公墓;(6)优抚医院;(7)光荣院;(8)残疾人康复设施;(9)残疾人托养设施;(10)省级盲人按摩医院。申报主体主要为市、县(市、区)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9.水利工程投资。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2)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3)重大骨干防洪减灾工程;(4)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5)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申报主体主要为市、县(市、区)水利部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国家文化公园建设;(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3)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4)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5)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

  11.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2)中央储备棉花、食糖直属库仓储设施项目;(3)与地方政府粮食储备配套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国家支持的其

  他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各级粮库、物资储备中心等企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市

  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为公共实训基地。基地由政府主导建设,以就业为导向,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产业园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培训机构等提供技能实训、技能竞赛、技能等级认定、创业培训、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申报主体主要为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医疗卫生体系。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3)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4)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5)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6)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7)促进中医院传承创新工程;(8)“十三五”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申报主体主要为市、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

  (1)体育公园;(2)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3)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4)社会足球场;(5)健身步道;(6)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15.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5G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主体主要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农业领域。该领域主要支持板块:(1)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2)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3)现代种业提升工程;(4)动植物保护项目包括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5)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项目;(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17.政法基础设施。该领域主要支持范围为各级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各类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申报主体主要为各级政法委、法院、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具体措施

  1.编制申报政策工作指引。围绕“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17个领域,编制“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政策指引表”,通过“一张表单”的形式简明扼要列明我市符合申报的领域、符合申报对象的层级(市、县、镇)、负责主管的行业部门等。编制“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17个领域的政策

  汇编,印发给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作为政策辅导材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开展项目入库督导行动。结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市发改局要合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项目入库督导行动周”,督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布置本级项目入库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布置本行业项目入库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组织项目谋划培训工作。市发改局、市前期办要举办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业务培训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发改局长、财政局长培训一次,确保各地、各单位了解熟悉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计划举办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业务培训会。(责任单位:市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4.精心做好项目谋划包装。行业主管部门是谋划项目的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7个支持领域,对准领域,优选项目,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提前捕捉政策信息,科学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我市能有更多项目列入上级规划盘子。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前期办要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原则,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深入研判,认真学习,吃透政策精神,指导相关行业做好建设规划,梳理谋划行业相关项目,用好、用足、用活投资政策。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建立五年储备项目总库。围绕“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央预

  算内投资的支持方向和领域,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五年储备项目库,储备项目达到80个以上。五年储备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入调出。各县(市、区)要建立五年县级储备项目分库,原则上每个领域储备3个以上项目,不能多报的领域原则上必须储备1个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五年行业储备项目分库,原则上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领域必须储备5个以上项目,其中市本级至少储备1个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和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要求,对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五年储备项目库项目,全部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投资方向、行业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建设需求、项目准备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精准组织筛选项目,合理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

  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开工建设,避免资金闲置。对条件欠佳的项目搞整合、做拼盘,提前完成项目申报的各项条件,增

  强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和竞争力,确保我市入库一批质量优、动力强、影响大、效益好的项目,提高项目资金申报成功率。(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将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前期工作经费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要优先保障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单位的资金申请,明确下达项目单位前期工作经费资金计划。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切实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用地要素紧跟项目走”的原则,想方设法帮助项目落实规划、用地等相关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用地要素优先保障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为项目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用地要素优先调度、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10.严格审核遴选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计划新开

  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等,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精准申报。同时要认真进行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筛查,确保不申报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11.积极主动加强对口沟通。充分利用我市革命老区的身份优势,根据国家和省的投资方向、扶持重点和扶持领域,及时将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各类盘子和国家滚动项目库,为争取上级用地、用林等要素资源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打下坚实基础。加强跟上级对口部门多沟通、多跑动、多宣传、多汇报,同时在沟通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政策信息,及时根据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使项目申报更科学、更合理,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为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1.入库阶段。今年第四季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所有入库项目原则上必须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未完成立项的项目可作为规划储备项目入库。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筛选,未入库项目不得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申报阶段。今年第四季度,根据项目入库情况,按照中央

  预算内投资各个领域申报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筛选一批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建设条件、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的

  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项目组织申报。同时组织各项纸质佐件材料申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审核阶段。项目申报后,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沟通汇报,密切跟踪项目申报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争取省直相关部门支持我市项目建设,力争相关领域都有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4.落实阶段。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后,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转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及时转下达资金计划,并做好续项目开工、资金支付等监管。市直有关单位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由组长,发改、财政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专班,负责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参照成立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日常检查督导。要将我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列

  入市政府日常工作督查,加强对项目谋划、前期工作、申报情况、资金拨付、用地保障、建设进度等监督检查。市前期办要坚持每

  月梳理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工作通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3.列入“亮牌”工作考核。要将我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列入市政府“亮牌”工作考核,重点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日常检查、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对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县(市、区)、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拖沓缓慢、成效不佳的单位和县(市、区)、个人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申请申报时机的单位和个人将抄送市主要领导。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若国家和省有最新出台的政策要求,以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1.2022年汕尾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分配方案

  2.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政策指引表(总表)

  3.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考核细则

  4.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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