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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汕尾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0-10-29 11:07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函〔202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汕尾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逯  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  志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

  林  军    副市长

  成  员:杨双标    市政府秘书长

  刘斗氽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王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吕民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王  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钟秋武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唐金谋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林坤明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李永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绪    市教育局局长

  詹文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  森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  波    市民政局局长

  许昌林    市司法局局长

  林建隆    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振学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火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若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端仪    市商务局局长

  谢威宣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佐义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剑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欧春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裴书荣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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