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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通知
  • 2020-07-01 10:25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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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0〕13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

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制定落实信息收集、审核及发布的相关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栏目,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最新考核指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栏目,具体栏目建设(含部门镇办栏目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参照上级部门的网站栏目设置,做好相关栏目(含部门镇办栏目)建设与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政民互动留言办理机制,提高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性,认真切实听取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各地要同时做好信息监测及年终考评工作,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保证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加强运维、监管及考评力度。目前部分单位存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特别是政务新媒体,凡是我办通知更新而未更新的次数达到两次以上的,将在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测中进行通报,通报超过两次的将要求强制关停。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结合信息更新时限,做好信息更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以下信息更新标准:

  栏目名称包含动态、要闻、新闻、快讯、资讯、热点等都是两周内至少更新一次;栏目名称包含通知、公告、公示、简报、政策、文件、解读、法规、公开等是半年至少更新一次;栏目名称包含年度、人事、规划、计划、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一年至少更新一次;更新的信息生成时间与发布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发挥出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将我市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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