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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年鉴 ·2020》“汕尾篇”编写工作的通知
  • 2020-04-13 16:5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广东年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地方综合年鉴,是权威、全面、公开出版发行的年度省情资料工具书。为做好《广东年鉴·2020》“汕尾篇”组稿编纂工作,根据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编辑《广东年鉴·2020》“汕尾篇”是及时记录、宣传全市2019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变化等发展情况,顺利完成省鉴编纂的重要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明确分工,落实编写人员和责任,按时按质完成组稿编写工作。

  二、坚持全面,精准反映情况

  要全面了解把握2019年度本地、本单位、本行业新形势下新进程的基本情况、主要态势和新发展、新特点、新亮点。重点记述大事要闻、重要成果、热点问题。反映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成效。

  精心做好图片征集工作。具体提供图片数量为:市级各单位按附表要求提供图片;市城区6幅;陆丰市6幅;海丰县6幅;陆河县6幅;红海湾4幅;华侨管理区4幅;汕尾新区4幅。图片要求主题鲜明,图像清晰,规格5—8寸,数码图片的最长边必须为3000像素以上,每图片单独保存为JPEG。图片配有文字说明,包括事项时间、人物、地点、内容等要素。主要领导要标明图中位置。同时提供摄影者姓名。

  三、规范编写,提高年鉴资料实用性。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鉴资料编写规范做好撰写工作。采用记述和说明文体,记述工作具体措施和实效,语言力求精炼、平实、通畅。需记述能体现实际工作的典型事例和数据。重大事件要记明背景、时间、地点、主要参加者、过程、结果等内容。重要文件要标明文号。文稿和数据要考证核准。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报送文稿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本。文稿(含表格)及图片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李木如、林冠谷  电话:3377748  传真:3396960

  E—mail:631309074@qq.com   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26室

  附:1.《广东年鉴·2020》“汕尾篇”内容与组稿责任单位表

  2.《广东年鉴》“市县概况”文稿写作要求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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