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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0-01-07 17:40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2020〕1号

省人民政府:

  2019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利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宣传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推动领导干部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做表率。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认真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落实情况。

  2.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学习宪法、行政执法案件庭审过程等,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共有58675人参加考试,参考率为97%,优秀率为98%。组织全市村(社区)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培训涵盖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土地管理、扫黑除恶、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组织汕尾市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按实地考察、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四个步骤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组织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成员、市委党校及汕尾职院的法学专家、律师、媒体工作者、基层普法工作者等组成评议团参与评议,对各单位普法履职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并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举行微信投票,开展社会评议。履职报告评议会上,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等5个单位分别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团评委对各单位普法履职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并打分,参会人员也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3.认真迎接2018年度省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认真如实组织、提供迎评资料,积极配合省考评组实地开展考评工作,顺利完成考评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等次。

  (二)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服务职能。

  1.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投入约280万元对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集约化升级改造,加快电子证照库升级推广,完成45个市级部门进驻,开通47种证照,累计签发证照11,467,808张。上线“粤省事·汕尾版”,实现一站式“指尖办理”,推出电子证照等54种、便民服务事项528项,月均业务办理量超6万宗。

  2.推进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在机构改革后积极推进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20个部门的85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包括行政许可事项515项、行政确认事项2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22项和公共服务事项94项。及时将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目录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和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公开,并设计了服务指南简化版本,以《办事指南》折页样式印制,方便办事人取阅。2019年大厅累计接待83118人次,办理业务44882件,累计发放证件11830件,受理事项全部按期办结,办结率约为100%。

  3.打造规范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实现所有依申请事项均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事指南。目前,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分厅全市共进驻部门178个,进驻事项8623项(包括使用国家级、省级垂直系统事项数),其中行政权力事项6065项,公共服务事项2558项。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的网上申办的行政权力事项5115项,占全部进驻行政权力事项98.12%;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的行政权力事项6065项,占全部进驻行政权力事项100%。在含使用国家级、省级垂直业务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中,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2811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53.92%。以上各项指标均超过省政府的要求。截至2019年12月,全市行政许可事项上网申办业务量为35064件,上网办理率为99.76%;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为34234件,网上办结率为97.39%。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总业务量为75152件。

  4.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切实解决群众提供证件多、办事难问题,取消涉及市直27个部门240项证明事项,让老百姓感受到新时代政务服务的便捷度。

  5.依托电子证照系统,不断推动证照分离。目前,我市电子证照系统经不断建设优化,已能为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在办件过程中能减少重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功能。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电子证照作为企业、群众申办材料,企业、群众即可不带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受理人员通过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功能查询并打印企业在材料库中的电子证照。

  6.推出“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上取得新突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打造了“一件事”服务专栏,对办理量大、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50件“一件事”进行了全面梳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逐步推进“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主题式在线办理。

  7.推出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站办”,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大厅1号综合窗口设置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加挂工程审批专窗标识,指派熟悉业务的人员统一受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工作,不断完善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个窗口”“一站办”服务和管理。同时,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分厅,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和营商环境,真正实现群众办理业务“零跑动”。

  8.不断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升中介服务超市服务水平。在省专家的帮助下组织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中介机构入驻等业务开展培训,提升我市实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水平,明确了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规范及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公告,邀请各行业符合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截至2019年12月,中介服务超市已录入中介服务事项273项,入驻中介服务机构42家,入驻项目业主225家,完成采购项目181宗。

  9.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实行同源、分级、动态管理,建立我市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与权责清单的关联机制,在牵头各地各部门开展“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认领和事项录入工作的基础上,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分厅公布权责清单。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经组织收集市直单位意见,梳理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6个,其中环境保护方面9项,社会发展方面1项,公共服务方面4项,建设项目2项。编成《2019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分别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后予以发布。

  2.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新聘任新一届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依照有关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聘任十名法律素养较高的专业人才作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期三年。这十名法律顾问当中,既有学识渊博的高校教授,也有社会知名的执业律师,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都颇有建树。自6月份签订服务合同以来,十名法律顾问认真履职,为市政府立法、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出了专业意见,为政府行为提供重要的法律咨询。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及时为市政府和各部门的决策和行政行为把好法律关口,在确保决策和行为合法的前提下,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法律参考依据。对缺乏合法依据的决策或事项坚决不予作出决策,对程序不完善的决策或事项要求起草部门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内部法制审查、公平竞争审定、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法定程序。2019年,作出合法性审查的决策和事务共117件,其中重大经济合同(协议)11件,涉及标的金额196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件;企业改制事项3件;自然开发利用事项18件;没有出现因审查失当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况。

  (四)加强建章立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1.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出发,在《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的立法权限内,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制定《汕尾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出台第一部政府规章《汕尾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审议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汕尾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同时,根据省有关要求逐步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依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依据是否充分、主体是否适合、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依规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把好法律关,确保规范性文件从拟草到发布全程依法依规。经审查并通过讨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公众投诉或引起诉讼的情况。严格依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提请备案,无误漏报。同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出台文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力度,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发改、市场监管、农村农业、金融等部门也相继出台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完成市县两级涉企涉民证明事项(兜底规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两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四个证明事项。

  3.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指导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等。开展规范性文件调研培训工作,11月中旬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调研会,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良好开展。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严格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职能变更重新编制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执法证系统依法调整变更执法单位67个。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2019年,全市参加考试2336人次,合格率72.50%,新办执法证件225张。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市建立随机抽事项清单和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行政执法事项100%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开展“双随机”工作,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食品药品行业开展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通过单位自查、实地走访和查阅台账、案例评审等方式及时监督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及时纠正不利于企业发展和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协调督促指导,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工作,确立每年1月31日前按照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者本级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单位已按规定全部完成2018年度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示任务。适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需要,发放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事项编码规则(试行)》等七项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各地、各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联系人,建立工作群,并限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从5月1日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健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省权限范围内的12类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模式、4类工业产品实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启动后置现场审查程序,实行证后监管检查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首次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纳入统一建设管理,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内容保障,新增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民政、扶贫工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就业创业、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减税降费、公安机关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5054条。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市政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接受市人大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2.加强政府专门监督。审计部门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民生改善、机构编制、环境整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等方面的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促进“问效”“问廉”和“问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市纪检部门突出监督常态化,紧盯“关键少数”,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廉政档案等形式,提升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持对新任职一把手发出提醒函。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企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市长信箱、信访投诉、网络问政、行风评议等途径,设立行政执法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五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进一步加强“五公开”专栏内容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887条。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67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模块功能。交办“网民给省长留言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39件,“市长信箱”49件,网络问政平台收到了网络问政843条,已办结的共769条,办理中74条。修订并发布《汕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办收到群众依申请数19宗(其中网上申请13宗,信函申请4宗,当面递交申请2宗),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颁发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制度及《汕尾市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试行)》,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并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的基础上完成了将市集约化平台向省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开通“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各单位开设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关停部分运维能力差、长期不使用的新媒体,目前共保留92个政务新媒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及牵头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全覆盖,今年共发布信息1574条。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检验、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

  5.强化机制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专项联席会议有效解决了一批类案执法衔接问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建立了涉及环境污染案件四方联席会议常态机制。健全提前介入和联合执法机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提前介入各行政部门涉刑案件,第一时间监督执法程序。成立督导小组开展督导。针对目前存在的执法问题,分别同各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座谈交流,督促指导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完成成员单位扩充事宜,实现网络全覆盖,市、县二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初步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件,受理7件,其中确认违法的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止的4件,未结的2件,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和层级监督的作用。开展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通过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优越性、市区行政复议应提交哪些材料等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建设“智慧复议”。配合推进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和市直27单位开通了复议平台,同时,完成市政府近两年的行政复议案件录入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数据分析统计。

  2.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其中一审案件4件、二审案件4件、发回重审1件、再审1件。经法院审理,市政府胜诉的案件有4件,败诉的1件,未结的4件、其他1件。结案里面政府胜诉率占80%。

  3.稳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建议》并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据统计,在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2.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但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个别部门、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未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未能有计划、有目的地主动开展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尤其是基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还比较薄弱。设立法制机构的地方和单位,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法制机构不健全的地方和单位,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仍然有一部分地方政府的法制机构不够完整不够规范,部分部门还没有专门法制机构,而由办公室或者综合部门兼顾。

  (三)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紧缺。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现有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中的法律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还没有真正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掌握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特别是经济落后、工资待遇等实际因素的影响,我市基层拥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公务员不多,而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其往往还被委任多项工作任务。新《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对基层法制机构将带来很大的挑战。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什么是重大决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对重大决策的风险性评估工作等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程序予以决策,对决策后执行情况监管还不到位。

  (五)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相对滞后的矛盾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同时,还存在个别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办案人员少,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导致日常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从侦查、取证到执行都靠人工操作,科技含量较低,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装备更加欠缺。

  (六)行政监督仍然偏重于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的占重比例较低,且事后监督的力度发挥尚有待提高。而作为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明显。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市直机关没有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处于全省落后水平。

  (七)行政审批和涉企服务效能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表现在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够大,有的行政审批权限还没有下放到基层,有的领域还存在“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中介机构监管不够严格,有的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存在延长时限等问题;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区域之间相关基础信息没有实现共享。部分地区对于各种投诉的途径宣传普及不够,仍有企业在反映问题或投诉时,找不到受理部门,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不仅增强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要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完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市各类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实。拓展学法内容。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必修课,重点学好与本职工作、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依法履行职权的需要。加强公务员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创新学法方式。发挥好网络、微信等信息载体的优势,搭建更多的学法平台,提高学法实效,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转化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坚持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研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以案说法、学法、用法,在法治实践活动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三)落实政府及其部门“述职述法”制度。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前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级政府部门每年12月底前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年初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要听取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述职述法报告。继续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等作为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和“八个本领”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评工作,以督促建、以评促建,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研究探索将督导和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奖惩、干部任免挂钩。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决策,打造科学决策平台,支持创新创业创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及时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停止执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大力利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这个工作平台,在各项工作上主动与政府法律顾问们开展探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努力打造凝心聚力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市政府各项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利益;坚持宽严相济、处罚适当的原则,防止过度执法,越权执法,违规执法。二是推动执法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统一行政执法信息与监督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三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四是推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成果运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五是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筹备设立行政复议庭及相关制度,充分提升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政府行为层级监督的效果。

  (六)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职能。一是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打造质量过硬、名声响亮的政务服务品牌,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推行标准实施的信息化监控工作,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效能监督系统,加强对标准实施全流程的监控。探索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三是改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晰各部门间的权责关系。加强清单管理,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法律依据,以“简便、明了”和“强化、管用”为原则,为每一项行政权力编制办事流程图,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和阳光化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中介行业的有效、统一监管。逐步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超市监管机制,出台日常管理制度、收费监管办法和保障机制、交易规则、信用监督制度,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中介服务资源不均、地方保护、中介垄断等问题。五是加快市民服务广场建设。将市、城区两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汕尾市民服务广场,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强化政府法治队伍战斗力。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确保政府法治工作队伍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二是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反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要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制度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举措少、制度出台了没有落实、搞“材料出政绩”等突出问题,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从事法治政府建设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编制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努力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社会法律专业力量,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四是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新《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有关人员的岗位调整、业务培训等方面的衔接,切实把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吸收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中来,把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提升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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