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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以及网络问政工作情况的通报
  • 2021-12-29 16:22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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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以及做好我市网络问政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和网络问政工作情况统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检查单位45个,总体合格率98%,其中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存在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的单项否决问题导致季度检查不合格。

  (二)2021年第四季度,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系统收到网友有效留言289条,已办结289条,按时办理283条,总办理率为100%,按时办理率为98%。其中陆河县、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未及时办理答复,出现超期办理的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要认真按照国办普查标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全力配合市府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对照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自查,不断升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办及省府办下发核查的政务新媒体中,还剩下城区的5个政务新媒体(详见附件三)未注销,为了避免出现网络舆情或网络安全事故,要尽快完成注销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确保双节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力度

  近期发现有部分单位的信息会有发文日期早于生成日期的情况出现,各地各部门要特别注意,发布信息后要进行检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和新媒体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不出纰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对于“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日常提醒的错敏字或者更新提醒,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和更新;确保网站与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做好迎接省府办2021年度的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季度考评工作。

  (三)做好网民咨询留言办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网民咨询留言办理工作以及省府办通过集约化平台转办的“网上咨询”留言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办理来信,提高回复质量,确保群众诉求在限定时间内得到解决,杜绝敷衍了事,没及时回复群众问题等情况。现依申请公开系统已更换成“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各单位要熟悉系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做好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

  市府办于12月21日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于2022年1月4日至30日按时在“汕尾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完成自评工作,市府办将于2022年2月7日至28日开展考核。


附件1.2021年第四季度汕尾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附件2.汕尾市2021年第四季度网络问政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3.第四季度未及时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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