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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2023年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采购公告
  • 2023-08-28 15:0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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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1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知培训大纲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146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将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拟通过自行采购第三方机构培训服务的方式,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开展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

二、项目预算费用和实施时间

(一)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全部工作。

三、采购工作要求

1、本项目按照《2023年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培训方案》(附后,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

2、本项目将委托具有条件的培训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机构应具备《实施方案》所列条件。

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7:00。

报名时需将本机构有关资质情况(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所列内容)报送至相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报名: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单位综合概况,包括培训力量基本情况、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等。

3)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工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及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

4、递交地点:汕尾市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405吴少敏,或报送至电子邮箱(swaqscxjzx@163.com)

5、机构报名后,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将择优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培训服务机构负责该项目,并按程序办理委托合同签订、项目费用的支付等工作。

6、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对该项目的采购、实施等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023年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培训方案


(联系人:吴少敏,0660-3383316,13428249626,swaqscxjzx@163.com)




附件:


2023年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培训方案

   

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1号)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将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一、项目名称:2023年汕尾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二、参培人员:我市危险化学品五类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

三、参培人数:参培人数约60人次,2期培训,每期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培训时间:20239月至12月。

五、培训地点:培训场地由第三方保障确定。

六、培训内容: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知培训大纲的通知》执行。

七、培训费用预算: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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